昨日是第一階段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第一日,康文署轄下康體場地也重新開放,需求殷切竟引來「炒場」熾熱,熱門場地票價被炒貴幾倍。「炒場」問題由來已久,康文署曾經「出招」打擊,但遇上節日或疫後解封的日子「炒風」復熾,反映問題未能根治。康文署應嚴格執行預訂、使用場地實名制,並加強巡查處罰,改善預訂系統,令其更便民,徹底杜絕「「炒場」、保障市民權益。
社交距離措施有限度放寬,市民能夠重新到康體場地運動,受到社會普遍歡迎。昨日全港102座體育館中有63座重開,市民預訂踴躍,場地供不應求,羽毛球等熱門場館更全日爆滿。如果場地給真正的運動愛好者使用,被搶訂一空無問題,但實際情況是部分場地被「炒家」搶訂,然後轉手放售謀利。「炒場」最嚴重的籃球場,康文署場價為296元,卻被炒至1,800元,是原價的6倍。
康文署去年已經收緊訂場要求,個人或團體訂場後30日內兩次不使用,會被暫停預訂資格3個月;訂場要使用本人身份證,使用時要本人持身份證簽到,相當於實行了實名制,預訂者和使用者必須是同一個人,「炒場」的空間已明顯壓縮。但現在情況是,炒家親自到場簽到,甚至全程陪客人使用,更利用社交媒體、通訊軟件放售場地使用時段。康文署的康體場地是公共資源,卻淪為生財工具,損害公眾利益,絕對不能容忍,政府必須加強執法制止。
康文署要嚴格執行實名制訂場和使用場地的規定,確保使用場地的人是真正的租用者,若發現有人簽場之後,就交給其他人使用,有「炒場」之嫌,應立即徹查,一經核實,應該禁止其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再訂場,屢犯者更應永久取消訂場權利。現在「炒場」客多用社交媒體攬客,有不少活躍的「炒場群組」,警方亦應主動找尋線索、搗破違法團夥。有執業大律師指出,「炒場」行為涉嫌干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有關罰則明顯太輕,與炒家的獲利不相稱,政府有必要修例提升罰則,加強阻嚇力度。至於市民,更不應光顧「炒場」客,以免助長「炒場」歪風,否則最終自己也受害;遇到有「炒場」客兜售場地票,市民更應挺身舉報。
不少市民反映,康文署的預訂系統使用體驗差,設計欠科學,導致部分市民寧願光顧「炒場」客,這也是「炒場」問題長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康文署應積極改善預訂系統,善用現代科技手段,令場地預訂更方便快捷,市民易用喜用,堵塞「炒場」漏洞。長遠而言,政府要加快落實「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興建更多體育場館,供應多了,足以滿足市民需求,「炒場 」沒有空間,更促進市民身心健康。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