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失業期間曾有數日炒散以致未能符合連續失業或停工30天的資格,是否未能領取津貼?
A:可先提交申請,相關部門會視乎情況從寬處理。
Q:若取得津貼後找到工作,會否被收回津貼?
A:不會。
Q:會否根據失業時間按比例發放津貼,例如失業15天可獲5,000元津貼?
A:不會,這樣會增加發放資助的難度和時間。
Q:若本身有多份工作,只有部分失業或停工,能否獲得津貼?
A:不會。
Q:主動離職或退休而失業或停工,能否獲得津貼?
A:不會。
資料來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