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發展局提出修訂五方面的相關法例,精簡開發土地流程,業界料未來造熟地的速度穩步提升。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昨認為,政府的部分改劃及審批流程,還有進一步壓縮空間。

城規程序前流程可簡化

他指,現時《城市規劃條例》製圖程序涉及重複的申述過程,而且意見往往「包羅萬有」,與規劃不盡相關的申述時有出現。但發展局在精簡城規程序的建議就做得不俗,如只考慮與規劃相關意見,可將製圖程序時間由17個月壓縮至約9個月。

不過,葉文祺提到,其實新發展區在進行城規程序前,都有三輪公眾參與要進行,每輪大約一年多,合共要4年至5年時間。葉氏建議,如可將程序由三輪簡化至兩輪或一輪,就可將相關公眾參與時間縮短至1年至2年,原理亦跟精簡城規程序一樣。

另外,一些法例如《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鐵路條例》,目前的意見處理程序尚欠清晰,隨着日後法例會「白紙黑字」訂明處理意見的時限、政府對有效反對意見的回應次數等,有助政府和社會掌握土地開發進度,特別是「明日大嶼」及「北部都會區」陸續上馬,發展局提出的修訂可加快這類大型發展計劃的前期籌備工作。

可允發展商先建部分道路

葉文祺也指,現時收地及清理土地過程需時長達4年,發展局針對《收回土地條例》所作的修訂,可望令政府在未來的大型發展項目提前開展收地工作。然而,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一些法定程序以外的步驟亦有不合時宜的安排,需要當局檢討。如在新發展區項目中,政府通常因為尚未完成第一期的土地平整工程,而「冷處理」其餘期數的私人發展換地申請。

他建議,當局可以研究加入適當機制,例如要求申請換地的發展商在私人項目附近興建部分道路,或者盡快開始補地價程序,讓多個期數的項目發展能同步進行,「用兩條腿走路」,以加快房屋用地供應,料此舉亦能節省近一半時間。

地建會:「係一個進步」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昨回應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暫未收到發展局提出修訂的相關資料,不過指此舉「都係一個進步嚟」,至少可以將繁瑣的事簡單化,免卻了政府與發展商「你又要問我、我又要問返你」的來來回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