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旅行代理商:按職員人數獲5萬元,或者以每名職員5,000元津貼為計算基準

◆旅行社職員、導遊或領隊:7,500元

◆旅遊巴士司機:3,350元

◆舉辦綠色生活本地遊的旅行代理商:每名參加旅客200元,最多申報1,000名旅客

◆航空支援服務公司:按規模300萬至800萬元補貼

◆跨境巴士車主:每輛車3萬元

◆跨境出租汽車車主:3萬元

◆跨境渡輪船隻營辦商:50萬元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