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說過,考古學家去年終於確定了漢文帝霸陵的地點,也在當地的陪葬坑出土了大批文物,其中最受人注目的,就是一堆受肉刑過後的陶俑,今天就跟大家介紹肉刑與漢文帝的故事。

在古代的中國,刑罰非常殘酷,不少犯人會被斬去身體部位,像是刖刑,亦稱臏刑,就是削去膝蓋骨,從此不能行走,我們熟悉的戰國時期齊國著名軍師孫臏,就因為被龐涓陷害而受了這個刑罰。又如劓刑,即割掉鼻子,在商鞅變法時,秦國太子犯法,其師傅公子虔就被商鞅處以劓刑。還有黥刑,就是臉上刺字再塗墨,像現在的紋身,但臉上寫着個賊字,就丟臉得很了,漢代的開國名將英布,就因犯事而被處以黥刑,因此又被稱為黥布。這些殘忍的肉刑,在古代是常見的刑罰,直到漢文帝時,卻因為一件事而取消。

公元前167年,名醫淳于意因為不願為達官貴人診症,開罪了不少權貴,最終在醫療糾紛中鬧上法庭,經過審訊後,被判以肉刑,並押解至首都長安執行。淳于意只有5個女兒,聽到父親要去服刑,整天哭哭啼啼,卻拿不出什麼好辦法,唯獨小女兒淳于緹縈下定決心要救父親,跟着父親的刑車一路步行到長安。

到了長安後,淳于緹縈直接上書給漢文帝。信中先說父親淳于意當官吏時名聲甚佳,但今天犯了法,理應受刑;然後直入主題,說人死了就不能復生,鼻子被割了就不能長回來,就算想改過自新都不行了;最後向文帝求情,希望以自身成為官婢的代價,交換父親的肉刑,讓父親改過自新。

文章中,淳于緹縈沒有要求文帝為父親減刑,而是希望更換懲罰的方式,這在古代也是常見的做法。一般來說,古代的刑法依嚴重程度分級,而官員亦有權力決定動用哪一種刑法,只要是同一程度的就可以,而漢朝甚至可以罰款解決。以司馬遷所受的腐刑為例,這項割去男性生殖器的刑罰,聽起來是非常嚴重的懲處,但實際上,贖罪金也只是一斤四両黃金,並不算貴。

這篇情理兼備的文章成功交到漢文帝手上,令文帝大受感動,除了特赦淳于意之外,還下令修訂全國法律,廢除肉刑,把割鼻子改打三百大板,斬膝蓋改為打五百大板。雖然吃了五百大板後,犯人大概也會半死不活,但總比變為殘廢來得仁慈,所以被日後的文人雅士視為仁慈之舉,緹縈救父也被列入《二十四孝》之中。

不過,雖然文帝廢除了大部分肉刑,但大家要留意,腐刑並未在名單之中,所以日後司馬遷犯法,才會遭了腐刑。

以往我們了解肉刑這段歷史時,只能靠歷史文獻,不過隨着霸陵陪葬坑的出土,考古人員挖掘出大批刑徒俑,我們終於有了實物樣板。霸陵出土了一批戴有各式刑具的陶俑,例如頸上戴着鐵箍的「鉗」,被剃髮的女性「髡」等,都讓我們對於古代刑法有更多認識。逢星期五見報

◆ 布安東(歷史系博士,興趣遊走於中西歷史文化及古典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