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工聯會郭偉强:政府可直接取消補地價措施,但居屋只能出售予綠表人士或合資格「白居二」等,換言之居屋只能於綠表市場流轉,令單位的投資價值及需求下降。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港人一生只可享有一次資助房屋福利,相信買入時會經深思熟慮,故應直接取消補地價機制,這樣有需要人士就能盡早受惠,亦可讓更多人受惠,並減少居屋升幅。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

客座副教授張聖典:建議政府可取消補地價,原業主若出售物業只可以由政府回購,而政府可設立一個回購標準,按通脹或其他市場標準計算回購價錢。

嶺大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

所長何濼生:建議新建居屋的地契應清楚說明單位只許供業主自住之用,嚴禁直接或間接持有香港其他物業,這樣便毋須補地價機制,而物業又能長期供市民安居之用。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既然資助房屋屬資助性質,政府是否亦應限制轉售的金額不得高於某一升幅。另外,於供應不足下,政府應集中精力推出出租公屋。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建議房委會進一步考慮收緊轉售限制,由現時首兩年內不高於原價轉售的限制,增至5年,業主如轉售單位,首5年內只容許以不高於原價出售予合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