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主動調查結果。
● 早前消防處人員巡查非法油站。資料圖片

申訴署倡跨部門源頭堵截 保安局:牽連甚廣難實施

香港油價屢見新高,非法燃油轉注(非法油站)活動猖獗,部分非法油站更接近民居,欠缺防火及滅火設備,對公眾構成消防安全隱患。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展開主動調查,發現消防處打擊非法燃油轉注特遣隊只有7名成員,而須巡查的黑點卻多達350個,且消防處無權規管燃油供應銷售,故建議消防處增派人手,並考慮由保安局牽頭,加強跨部門合作及由源頭堵截。保安局回覆表示,源頭限制危險品供應和售賣會對市民生活和業界營商等造成不便,故未能接納申訴專員有關源頭管理的建議。●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非法油站遍布多區,截至今年2月底,消防處打擊非法燃油轉注特遣隊曾作巡查及執法的非法油站黑點多達350個,86%位於新界,九龍和港島則分別8.6%及5.4%,而較高風險和活躍的黑點有76個,大部分位處新界。

不過,該署昨日發表的主動調查報告發現,消防處的特遣隊僅7名成員,除主管外,其餘成員分為3個小隊,每個小隊於去年平均每個工作天須進行約1.17次巡查。在巡查工作外,特遣隊還須搜集情報、與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行動等,人手相對緊絀。

申訴署指出,非法燃油的調查難度高,第一,據海關理解,現時非法油站供應的輕質柴油均為合法途徑取得,比如以批發價由油公司購入,由於油公司會轉售予分銷商,當中涉及多層供應鏈,難以追查來源;第二,非法油站經營者不再以持牌危險品車輛載油,改為小型貨車,以掩人耳目及增強機動性,可迅速離開現場,並將貯存在非法油站內的柴油量減低至法定豁免的2,500公升以下。

收益與刑罰不對等

同時,由2016年至今年年中,因參與非法燃油轉注活動而被成功入罪的個案中,並無被判處監禁,而罰款額由5,000元至5萬元不等,相比非法油站經營收益,罰則的阻嚇力顯然不足。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調查進行期間,消防處正修訂《危險品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把柴油運送豁免量由2,500公升大幅減至500公升,並提升最高罰款額,相信有助消防處人員加強力度打擊非法油站活動,但仍建議消防處持續檢視經修訂後的罰則,確保對打擊非法油站具阻嚇力。若效果未如理想,便須適時考慮提高罰則。

她建議探討以法例由源頭入手,規管堵截非法油站的燃油來源,容許可以追查柴油銷售渠道,這些工作有需要由保安局牽頭進行跨部門合作。

保安局昨日回應指,對申訴專員公署大部分建議表示歡迎,但未能接納引入源頭管理措施的建議。保安局解釋,在《危險品條例》(第295章)下對危險品的規管制度,原意是以發牌的方式規管危險品的製造、貯存、運送及使用,目的是確保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而非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假如引入源頭管理措施,例如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不符合立法原意和目的外,亦超越其規管範圍,更牽涉對整個危險品規管制度的重大改動,牽連甚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