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攬炒黑暴恐嚇法官的惡行無休無止。有份審理黑暴案的高等法院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昨日接獲共4封內載肉醬和字條的信件,警方已將兩案列作刑事恐嚇。律政司昨發聲明指,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行為卑鄙低劣、令人髮指。律政司強調,這些可恥行徑最近有變本加厲的跡象,特區政府不單止予以嚴正譴責,更絕不姑息這種違法亂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昨日下午約2時27分,金鐘高等法院大樓收到兩封啡色信件,每封信附帶有一茶匙分量的肉粉,並混合成類似肉醬狀,另有一張寫着英文的字條,收信人為法官陳仲衡,保安員立即報警。下午約4時45分,灣仔區域法院亦收到兩封與高院一模一樣的信件,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處理,相信沒有危險成分,其間區域法院有3人疏散。

翻查資料,法官陳仲衡曾審理前年7月28日上環暴動案,該案24人被控暴動、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等罪。本月13日,陳官裁定其中20人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押後至12月4日判刑。

至於區院法官李慶年,曾審理前年8月13日暴徒在機場襲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案,並裁定當中三人暴動及襲擊等罪成。李官也曾審理前年11月10日黑暴「八區開花」案等等。

就司法機構接獲恐嚇信件,律政司發表聲明指,若有人漠視法庭裁決的理據,純粹因為不滿結果而以違法手段企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不但會徒勞無功,更顯示出他們的無知、懦弱和目無法紀。警方則呼籲,刑事恐嚇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惡行違法治精神 衝擊司法獨立

司法機構發言人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都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司法機構又指,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重申法官審理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具爭議的法例及社會事件,都必須無所畏懼,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都要獨立專業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判決。

律師會:威脅香港社會核心價值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回應指,律師會嚴正譴責一切恐嚇司法機構的行為。恐嚇司法機構人員不單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更對法治和司法獨立這些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造成威脅,近日接二連三的恐嚇行為必須立即停止。

律師會重申,根據基本法第八十五條,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他們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和法官維護法治的憲制角色,並呼籲任何人如對法庭的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律程序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