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超:可阻嚇心懷不軌者 減少議事程序被濫用
攬炒派多年來在立法會內以各種手段拉布,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相關法例,向行為不檢或無故缺席的立法會議員施加財政處分,又容許立法會議員在特殊情況下遙距進行會議。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相關罰則具相當阻嚇作用,可確保議會更具秩序及效率,減少議事程序被濫用。●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近年立法會屢見拉布、流會、衝擊會議等鬧劇,甚至利用程序令委員會停擺的情況。香港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檢討立法會的規則及程序,以便有秩序、有效率及公平地處理議會事務。
行為不檢被停職 禁收酬津
是次的《條例草案》列明,因為行為不檢而被停職的議員,將無權收取停職期間的酬金或津貼;無合理原因缺席、導致立法會休會待續的議員,須支付由立法會按議事規則釐定的罰款,而有關罰款將在議員酬金中扣除。
李家超昨日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時表示,透過《條例草案》,立法會獲授權在有需要時施加財政處分,以懲罰一些心懷不軌、處心積慮阻止議會有效運作的人,形容此建議具有相當的阻嚇作用。
另一方面,為確保立法會在緊急或公眾安全受威脅等特殊情況下,仍能繼續履行其憲制職能,《條例草案》授權立法會在實體會議上,通過決議授權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會議,可在指定期間內以遙距方式舉行。《條例草案》通過後,《議事規則》將清晰訂明進行遙距會議的詳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包括會議法定人數、表決程序及其他技術事宜等。
此外,為配合立法會秘書處日後只製作電子版議事錄的計劃,《條例草案》亦建議除現時由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印刷的議事錄文本外,由立法會授權印刷或由立法會秘書妥為簽署認證的議事錄文本,亦被接納為該等議事錄的證據。
李家超表示,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在本立法年度一直不辭勞苦、馬不停蹄就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進行檢討,檢視立法會的規則及行事方式,他對此向委員會及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感謝。今次條例的修訂,印證了行政和立法機關能良性互動,共同推展符合公眾利益的措施。他期望通過《條例草案》後,委員會可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對《議事規則》作出相應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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