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深圳22宗集體供應宅地 8月29日重新掛牌,成為首個出台集中供地新政的一線城市。此次集中供應公開掛牌出讓的22宗住宅用地,總土地面積約83.38公頃,光明區5宗、龍崗5宗、龍華4宗、寶安4宗、前海1宗、南山1宗、坪山1宗、深汕特別合作區1宗。在保持掛牌起始價不變的基礎上,地塊溢價率上限統一由45%調整為15%;達到溢價率上限後,個別地塊直接通過公開搖號確定競得人。其餘用地採用「競自持租賃住房+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

另外,同一企業最多參與3宗地塊競買。針對此前不少房企利用多個「馬甲」競拍的現象,此次明確要求「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且「參與本批次用地競買最多可競得3宗用地(含聯合競買)」。

同一企業最多競買3塊地

在強化「房地聯動」上,深圳市特別指出,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銷售限價在原限價基礎上下調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銷售限價在原限價基礎上下調2.8%-9.1%不等;除此之外,此次公告還在嚴格落實購地資金審查機制,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以及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等方面予以調整優化。

另外,集中出讓的宗地均競配建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面積,出讓宗地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初始配建一定比例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採用限地價(限15%溢價率)、限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面積(普通商品住房面積的40%)、限住房銷售均價,競地價、競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相應扣減普通商品住房面積),達到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最高限制面積後通過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