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錦星建議香港實施垃圾按量徵費,公共空間盡量不設垃圾桶。 資料圖片

立法會日前通過垃圾徵費條例,特區政府表示會設18個月準備期。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表示,由於需要改善垃圾收集及回收系統,同時考慮到本港經濟復甦及疫情等因素,政府的目標是在2023年前落實垃圾徵費。

黃錦星:適應期內以勸喻為主

黃錦星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實施垃圾徵費涉及改善垃圾收集及回收系統,故設一年半準備期屬合適。法例生效初期會較着重宣傳教育,適應期內以勸喻為主,屢勸不改才執法。

被問及政府在垃圾徵費實施初期向住宅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的安排,他表示,有關安排細節較複雜,局方初步傾向在條例生效後一段短時間內向全港住戶派發,相信可做到每個住戶有公平的派垃圾袋安排,及循序漸進讓市民、垃圾收集商和前線物業管理人員適應。

黃錦星認為,香港應參考日本、韓國及台北等實施垃圾按量徵費的地方,在公共空間盡量不設垃圾桶,接待大量遊客的大廈或場所則提供公共垃圾箱,由大廈管理者負擔垃圾費。特區政府會與鄉議局合作,在鄉郊試行不同階段的垃圾按量徵費,及改善當區的收集和回收配套。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該組織早前推出的屋苑試驗計劃,只需3個月準備期,部分屋苑已達至減少四成垃圾、回收量增加兩倍的成效,而香港早於2005年已開始討論垃圾徵費,現在還要設立一年半的準備期是「匪夷所思」,又擔心條例生效期或「一拖再拖」。

●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