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 孟晚舟引渡案的最後一輪聽證會結束。加拿大法官將於10月21日公布宣判日期。
●2021年4月21日 法院裁定將孟晚舟案最終階段的引渡聽證會推遲三個月,將原定於5月的聽證會推遲至8月。
●2020年10月29日 法院裁定,美國提供的「案件記錄」中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或者「重大證據遺漏」,對孟晚舟案的審理將繼續進行。
●2020年8月17日 法院就孟晚舟案開始庭審,討論涉案證據信息披露問題。
●2020年7月17日 孟晚舟律師團隊提交抗辯申請,指出美國起訴孟晚舟涉嫌「詐欺」的資料存在重大遺漏和誤導。引渡案是對美加引渡協議的濫用。
●2020年5月27日 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做出第一輪判定,認為孟晚舟案符合引渡的「雙重犯罪」標準。引渡程序將持續,而孟晚舟有上訴權利。
●2020年1月20日 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開庭。
●2019年5月8日 孟晚舟出席行政聆訊,法院決定孟晚舟將在2019年9月23日到10月4日之間在卑詩省高等法院進行證據披露申請聆訊,同時批准孟晚舟搬遷至位於桑那斯的別墅。
●2019年3月3日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稱,已於3月1日向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19年3月1日 加拿大司法部發布了一項訴訟程序,該案正式啟動了案件的引渡程序。
●2019年1月28日 美國代理司法部長惠塔克,商務部長羅斯,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以及聯邦調查局局長在美國司法部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要求引渡孟晚舟,並以23項罪名起訴華為。
●2018年12月11日 卑詩省高等法院准許孟晚舟抵押1,000萬加元保釋金以獲得保釋。
●2018年12月7日 孟晚舟的保釋聽證會在溫哥華的卑詩省高等法院召開。檢方指控孟晚舟涉嫌「詐欺」和違反美國「制裁措施」。
●2018年12月6日 華為公司證實孟晚舟被加拿大當局代表美國政府「暫時扣留」,美國正在尋求引渡孟晚舟。
●2018年12月1日 孟晚舟搭乘香港飛往墨西哥的航班。途經溫哥華轉機時,被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要求逮捕。
整理:實習編輯 石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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