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積極跟進涉違《社團條例》 政界:罪行罄竹難書須徹查
長期鼓吹非法遊行的攬炒派「大台」「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昨日在社交平台上發表聲明宣布,已於上周五解散。警方隨後發表聲明指,現正積極跟進「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並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民陣」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均有涉嫌違法活動,強調有關罪行不能隨其解散一筆勾銷,要求執法部門繼續從多方面調查。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民陣」昨日發表聲明,稱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只能宣布解散云云。不過,「民陣」在聲明中仍然惺惺作態,多番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合理化,如大打悲情牌,將解散的責任推卸到特區政府的「打壓」。至於社會關注的數百萬元資源,在「民陣」聲明中「縮水」成會將約160萬元的資產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民陣」更死心不息地煽動其他人「毋忘初衷,撐住公民社會」云云。
罪行不會因組織解散抹掉
警方昨日就「民陣」解散發聲明,指出警方今年4月曾根據《社團條例》第十五條,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惟該組織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現正積極跟進該組織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
警方又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強調「民陣」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並強調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多年來勾結外力反中亂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民陣」長期勾結外國勢力,更在修例風波期間多次發起令社會出現混亂的遊行,加上曾多次假借遊行擺街站籌款,不排除有中飽私囊之嫌,絕對需要為有關行徑負上責任。他表示,即使香港國安法落實後,「民陣」依然死不悔改,繼續危害青年,警方應該加快執法速度,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活動,避免青年再受不良影響。他強調,即使「民陣」宣布解散,執法部門亦應繼續調查及追究他們過去涉嫌犯下的罪行,絕對不能讓他們以解散之名逃避法律責任。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民陣」沒有註冊,卻牽涉大量資金運作,本身已涉嫌違法。特區政府需要從不同方面進行調查,包括其龐大資金的來源及去向,是否涉及違法等。即使該組織解散,仍需要為資金的去向作出解釋,過往做了違法的事情亦不可能被抵消。
自由黨副主席李鎮強認為,「民陣」多年來一直勾結外部勢力危害香港,反中亂港之心昭然若揭。尤其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民陣」無視政府警告及市民安危,組織多次遊行示威活動,引發暴力事件,為香港帶來嚴重而長遠的負面影響。他呼籲警方應盡快將涉嫌犯罪分子緝拿歸案及作出檢控,並有必要沒收其旅遊證件,防止他們潛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