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近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科技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下稱「金融科技10條」)出台,從金融科技企業落戶到成果轉化、應用到創新、人才引進到金融科技生態打造,建立全方位扶持體系,並首次明確了支持的四類金融科技企業。根據新政,包括落戶補貼、場地租金補貼等在內,新註冊或遷入金融科技企業最高可獲得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扶持。該區還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創中心,加強與新加坡、香港的金融科技合作,開展多項金融科技創新合作。

廣州開發區是廣州實體經濟的「主戰場」,發展金融科技優勢十分明顯。此次「金融科技10條」,在延續以往政策基礎上,出台更具針對性支持措施。以落戶扶持為例,新註冊或新遷入的金融科技企業,按實收資本規模進行補貼,實收資本1000萬元以上補貼100萬元,1億元以上補貼800萬元,5億以上補貼1500萬元。入駐後,購置辦公場地費用補貼10%,最高可500萬元。
同時,企業落戶後連續3年給予經營貢獻獎,第一年按照其納稅額的100%進行返補,後兩年返補60%。
企業金融科技人才也有專項補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高管人才和業務骨幹人才,按其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15%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10人享受個稅補貼。
加強與香港合作 開展金融科技創新合作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局長湯克明介紹,為布局金融科技產業,接下來將推進新技術在數字供應鏈金融、跨境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知識產權金融五大領域的深層次應用。
「我們將與新加坡、香港開展合作。比如以穗港智造特別合作區等為載體,進行金融科技創新合作,開展跨境貸、跨境資產轉讓、設立金融科技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合作。」
隨着「金融科技10條」出台,廣州開發區將推動一批金融科技重大項目落地。該區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重點集聚供應鏈金融、工業互聯網、金融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金融科技項目。項目建成後,預計吸引100家以上金融科技及相關企業進駐,預計年實現交易額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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