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譚威信(左)表示,請大家向暴力說不、向犯法說不。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男子涉嫌在屯門一條行人隧道塗鴉被捕。

網上煽暴最高囚終身 警:必全力跟進適當時候拘捕

7月1日,銅鑼灣發生「孤狼式」企圖謀殺警員的本土恐怖襲擊事件後,攬炒派一直將畏罪自殺身亡的兇手美化為「烈士」,更散播仇警及鼓吹暴力。警方連日來在網上追擊煽暴者,並於昨日在慈雲山再拘捕一名「連登仔」,涉嫌在網上散播用刀刺殺警員的「攻略」。這是自7月1日恐襲案後警方拘捕的第四名煽暴者。警方昨日指出,網上煽暴者至少干犯4宗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警方對於網上每一個煽動暴力、散播仇恨的帖文,必定會全力跟進,適當時候會採取拘捕行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昨日被捕的36歲男子姓黎,任職資訊科技技術員,家住慈雲山慈康邨,涉嫌「煽惑他人意圖傷人」及「煽動意圖」罪名被扣查。

據了解,該名男子涉嫌於7月2日在連登討論區發布襲警的煽暴言論,公然討論如何用刀襲擊警察,包括「用什麼刀、向什麼部位攻擊」、「出刀的角度及手法」、「用刀對付警察最好是等他們一個人」等,有黑暴分子則在帖文「讚好」或留言支持。警方網罪科指出,行動中檢獲兩部智能電話作進一步檢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連同昨日被捕的男子,警方由7月2日至今已拘捕4名煽暴者。本月4日,警方分別在天水圍及沙田拘捕兩人,包括20歲姓葉女學生及任職廣告業的26歲姓馮男子,涉嫌在連登討論區和Telegram煽惑他人殺警及向警察建築物縱火。本月5日,在油麻地拘捕一名34歲本地男子,涉嫌在網上散播「斬警員」、「炸警察宿舍」等言論。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昨日指出,有部分社交媒體仍然散播破壞社會安寧、威脅市民生命財產的信息,更有不法分子別有用心長期鼓吹「違法達義」的歪念,有可能令市民守法意識變得薄弱。當違法行為被浪漫化、暴力被美化及有人散播仇恨的思想下,更可能令部分人變得激進及極端,甚至作出違反人性的行為,從而踏上一條訴諸暴力、恐怖主義的不歸路。「暴力就是暴力、犯法就是犯法,請大家向暴力說不、向犯法說不!」

警方表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八十九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二條,任何人被裁定犯謀殺罪,即須被終身監禁。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1)及(3)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用火摧毀或損壞財產而犯本條所訂罪行者,須被控以縱火。「煽惑他人犯縱火罪」的最高刑罰是判處終身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煽動意圖是指意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即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涉違高院臨時禁令「藐視法庭」

同時,犯案者亦可能違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10月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禁制令禁止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該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者有可能干犯「藐視法庭」罪。

兩男涉祭疑兇 家中搜出「獨」文宣

另外,兩名分別報稱為學生及地產代理的20歲及27歲男子涉嫌在屯門一條行人隧道塗鴉,其中一人當時正在牆上寫上刺警疑兇的名字及「烈士」字眼,另一人就在現場放置水果及祭品。警方其後拘捕兩人,並在兩人家中搜出涉及「港獨」、反修例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書籍、文宣及旗幟, 不排除加控兩人相關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