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行稅制只針對個人收入而非整體財富徵稅,做法源於上世紀初的一場官司,因此無論個人財富如何增值,只要未轉化成實際金錢收入便無須繳稅,富豪們正正利用此「漏洞」,透過不派息或只領取微薄薪酬等方式,大幅降低應繳的稅款。

美國國會於1913年通過憲法第16修正案,正式授權聯邦政府對個人入息徵稅,初期的確實現了「有錢人多交稅」的理念,不過「入息」的概念仍有爭議之處。1916年,一位名為麥康伯的女性因持有石油公司股票獲派息,本應繳稅,但由於公司選擇以股代息,麥康伯主張自己財富雖然增值,卻沒有獲得「收入」,入稟法院。擾攘4年後,最高法院最終裁定任何股票、物業等資產均需在變賣成現金後,才成為可課稅收入。

巴郡fb不派息 股東無收入

一眾富豪自此便利用此概念來避稅,以「股神」巴菲特為例,他名下的巴郡雖然持有多家巨企股份,但2015至2018年間,他每年呈報入息最高只有2,500萬美元(約1.9億港元);巴郡亦不會如其他企業般每季派息,意味股東亦不會因此獲得收入。Google、facebook等科網巨擘,同樣沿用巴郡不派息的模式。

抵押資產借錢 利息用扣稅

沒有收入不代表富豪不能過上奢華生活,他們只需抵押手上資產向銀行借錢,便可以低成本套現,而且不用交稅。在福布斯富豪榜排名40的富豪伊欽,稅務文件顯示他曾利用物業等資產向美國銀行貸款12億美元(約93億港元),這樣他不但可以用這筆錢擴大投資回報,而且由於貸款本質上屬於按揭,利息還可用作扣稅,可謂一舉兩得。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