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齊正之、張得民、鄭治祖)時值5月下旬,「支聯會」聯同其他攬炒派組織近期又在市區多處設置煽動反對中央政府的街站。香港文匯報記者連日追蹤發現,「支聯會」在葵涌一座工廠大廈內有一個號稱是「大本營」的神秘倉庫,在這個約1,500呎的單位內擺放了大量物資,街站所用的文宣用品及物資幾乎全都由此提供。據悉,「支聯會」為避免「大本營」曝光,所在的工廈水牌及樓層門牌均無顯示其名稱,也不直接運送物資到街站及轉回倉庫,而是通過中間站進行「接駁」。消息人士透露,「大本營」由一個叫馮愛玲的幹事掌管,由於她是已故「支聯會」創會主席司徒華的愛將,而且屬元老級,因此也是「支聯會」的幕後操盤手。

5月25日下午,馮愛玲與「支聯會」義工進入葵涌的「神秘大本營」。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5月下旬的一天,「支聯會」某街站結束後,一批「支聯會」成員將其「大包細包」的街站裝備、物資運回位於旺角道的一個所謂「紀念館」。消息人士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這些物資原來並非一直擺放在該館內,該處只是一個轉運站。實際上,「支聯會」成員在每次擺街站前,都會因應所需,到葵涌一座工業大廈內取出相應用品及物資「提貨」,並先擺放在旺角館內,「可以咁話,『支聯會』嘅所有街站文宣用品同物資均由嗰度(「大本營」)提供,但就從來唔會直接運去街站現場。」

「支聯會」位於葵涌的「神秘大本營」內,所謂「民主女神」的石膏像清晰可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提物資赴旺角館作「中轉站」

他續指,將紀念館變更為「中轉站」,或因近年「支聯會」一直受到「關注」有關。為保障物資運送順利,「支聯會」就以掩人耳目、瞞天過海的方式在物資運出及轉回時,都以旺角館作臨時放置所,之後再運往街站及運回「大本營」。

香港文匯報記者連日到葵涌的一座工廠大廈內觀察,發現工廈大門口並沒有該單位的「水牌」(公司名)。即便是「大本營」所在的21樓單位門口外,亦沒有任何名稱標記。單位門外,鐵閘被打開,有燈光從內門縫中射出,單位內有人們聊天的聲音,卻無人回應記者敲門。

「支聯會」位於葵涌一工業大廈21樓的「神秘大本營」門口,無任何公司標記。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作倉庫擺放文宣揚聲器等

據了解,該單位約1,500呎,內裏擺放了「支聯會」的大部分物資,包括各式文宣,揚聲器及其他大型物件,而從對面大廈的窗外也可以看到「民主女神」石膏像等。知情人士指出,由於旺角館較為張揚,出入人等較為受到關注,因此,葵涌的「大本營」實際還當擔了策劃活動的「指揮中心」角色。香港文匯報記者嘗試向大廈保安了解該單位資料,但得到的答覆均是「唔清楚」、「唔知」。

據悉,「大本營」的鑰匙、內裏的設施及物資均由專人掌管。此人正是「支聯會」「幹事」馮愛玲。知情者形容,馮不時會到倉庫查看,由於臨近6月,「為咗『支聯會』嘅年度『大騷』,近期返嚟密咗好多。」雖然馮只是不起眼的「幹事」,在社會上亦沒有多少知名度,但這似乎均是其刻意所為。「O姐(馮愛玲)係最早一批加入『支聯會』嘅義工,深受『華叔』(司徒華)信任。」據悉,如何俊仁、李卓人甚至蔡耀昌等「支聯會」大佬級的人物,雖然出名,但會內具體事務均由馮愛玲負責運作,譬如工作策劃、物資管理和聯絡工作等,而「支聯會」街站的物資供給,亦是先由馮一手調配,再交由「支聯會」其他成員及義工負責提前運往「紀念館」。

「支聯會」的「大本營」由馮愛玲掌管,她也是「支聯會」的幕後「操盤手」。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馮早年曾出面指揮聯絡工作

根據資料,早在前幾年,馮已負責一些對外聯絡工作,在2017年5月28日,香港文匯報記者就發現,以在港工作及學習名義長期留港的澳洲籍男子澳龍(Garvey Benjamin),就在街站現場與馮愛玲指指點點,而澳龍本人則早在非法「佔中」後,頻頻參加各類「獨派」活動,與「港獨」組織、前「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獨人」中大前學生會會長周竪峰關係匪淺。

「支聯會」2017年組織遊行,馮愛玲(綠衣者)在灣仔修頓球場負責指揮,並與澳洲籍男子澳龍(藍衣者)講解遊行安排。 資料圖片

與馮前後腳出入 外籍男行蹤鬼祟

5月下旬某夜晚,在銅鑼灣一片繁華的燈影中,一個神秘外籍男子從位於銅鑼灣堅拿道西一大廈閣樓的教協辦事處走出,此人神色匆匆,卻又目光躲閃,似乎在隱藏什麼。他於樓外左顧右盼一會,舉起手機,彷彿在向電話的另一頭仔細囑咐着什麼,然後匆匆離開此地。十分鐘後,「支聯會」幹事馮愛玲亦從閣樓出來,若無其事地匆匆離開。據悉,馮當日正在處理一份對外聯繫工作。為避免出入時引入注目,亦約定前後腳、分頭離開。

細看該神秘外籍男,身材壯碩,一身從頭到腳的黑衣打扮,佩戴上黑色口罩,乍看上去有幾分黑暴時期的暴徒樣子。走出大廈後,他並沒有直接離開,只見他刻意壓低黑鴨舌帽,一雙眼睛打量着四下的情況,眼睛周圍的皮膚不知是因為天氣炎熱還是緊張,盡顯潮紅。黑色上衣、短褲,猶如想把他藏在夜色之中,但是此人手臂上的誇張紋身依然衝着路人張牙舞爪。他警惕地觀察着周圍,待路人不多後,才掏出手機,與另外一頭似乎在緊張地交談。

神秘黑衣外籍男子(左)與馮愛玲(右)前後腳進出銅鑼灣教協辦事處。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步伐疑曾受反跟蹤訓練

然而,該男子並非直接回家,而是遊蕩於夜深的大街上。其手中的電話放下又舉起,不時舉目四望的他宛如在用電話進行某種掩護。一路上,他先從銅鑼灣堅拿道一路西行直奔加路連山道,狀似欣賞繁華夜色,卻又慢慢晃到了渣甸坊一帶,不久,又折回了加路連山道,來來回回,似乎並無歸家之意。

沿途的四處張望,手裏的電話也是打打停停,步伐時快時慢,不似在觀賞夜景,更似在不斷的確認自己是否有被跟蹤。該男子一路兜兜轉轉,狀似漫無目的地折返,實則不斷向行人稀少、燈光昏暗之地移動,疑似曾接受過專業反跟蹤訓練。就這樣轉悠了近半小時,黑衣外籍男子貌似有所警覺,隨即戒備起來。只見他不再裝腔作勢地舉着手機,身手亦突然盡顯敏捷,該男子加快步伐,一個閃身,竄進加路連山道的一棟舊樓內,不再出來。

大佬互攻訐 馮逐掌實權

「支聯會」幹事馮愛玲,年約六十歲,她不僅是該會「元老」之一,更曾是創會主席司徒華的愛將。由於「支聯會」頭目何俊仁及李卓人等人日前因其他罪名成立已判監,表面上,「支聯會」目前的「揸fit人」是副主席鄒幸彤及秘書蔡耀昌,但知情者透露,其實上述四人都是「兼職」,只有馮愛玲才是專職,由於她甚為熟悉「支聯會」的運作,加上也屬於該會「元老級」頭目,因此她逐漸成為幕後的實際「操盤者」。鄒幸彤與蔡耀昌近期因是否堅持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而「反面」(交惡),馮愛玲則充當了兩人間的「和事佬」。知情者透露,鄒幸彤雖為「支聯會」副主席,但因資歷較低,在會內一直沒有多少地位,「前幾日,鄒突然公開話自己會以『個人名義』參與『燭光晚會』,其實事先未在內部會議上溝通過。而在『支聯會』內部會議上,也被蔡耀昌等元老猛烈批評,雙方幾乎拍枱駁火。」知情者稱,「鄒呢次似想做『義士』催谷晚會,但事關佢掛住副主席個名,蔡驚如果鄒咁激進,『支聯會』冇幾耐就會被取締……鄒家俾人孤立緊。」然而,即便馮充當「調停者」,唯兩位頭目的「戰火」至今依然沒有平息。

蔡耀昌(左)前日掛頭牌出席「上訴聆訊」,馮愛玲(中)也有前往撐場。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由於「支聯會」兩名頭目各持己見,雙方近日也不再出現在同一場合,譬如過去幾天,鄒幸彤分別在葵芳、銅鑼灣與攬炒派工會「職工盟」合作擺街站,但未見蔡耀昌身影。而本月5月29日,「支聯會」成員為警方拒絕批准舉辦相關遊行及集會而提出上訴,蔡掛頭牌現身,但身為副主席的鄒則未有現身,至於馮愛玲則有陪同出席。翻查資料,5月20日,「支聯會」成員到灣仔警署與警方開會討論「遊行安排」時,馮也有參加,顯示馮在「支聯會」的重要角色。

涉顛覆政權罪 法律界促警執法

社會不斷有聲音要求取締「支聯會」,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相關看法具備法律依據。他們認為,「支聯會」綱領中的所謂「結束一黨專政」,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要求警方嚴正執法,避免「支聯會」繼續蠱惑人心,為害香港。

鄺家賢:涉違反國安法

亞太法律協會會長、律師鄺家賢表示,「支聯會」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足以構成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即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包括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她解釋,國家憲法第一條指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而國家憲法的序言,則明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可見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因此「支聯會」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要推翻這根本制度,有機會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黃國恩:煽動市民憎恨中共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支聯會」綱領中的所謂「追究屠城責任」和「結束一黨專政」是在誣衊中國共產黨「屠城」,目的就是挑起仇恨,煽動市民憎恨中國共產黨,與香港黑暴期間攬炒分子抹黑政府和警隊的行為如出一轍。

他強調,國家憲法第一條第二款列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合法性,所以抹黑中國共產黨「屠城」,及「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明顯是想煽動市民仇恨中國共產黨,繼而推翻共產黨執政,屬違反憲法。

黃國恩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內容,以及第二十三條指出的,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即屬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明顯有顛覆中央之嫌,是公然煽動市民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政權。

有關綱領亦涉嫌觸犯香港法例,他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十條,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即可處監禁3年。

對於「支聯會」綱領違憲違法,黃國恩認為警方應嚴正執法,追究主事人的刑責,並應依法取締「支聯會」,避免其繼續蠱惑人心,為害香港。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