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涉12逃犯案的「攬炒團隊」成員李宇軒,早前在深圳服完刑被遣送回港後,被控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協助罪犯」等3罪,案件將轉介至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一直被還柙的李宇軒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李宇軒由大律師沈仲平代表,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進行交付高院的程序,李宇軒須繼續還柙。

被告李宇軒(30歲),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其中涉國安法的控罪指,被告李宇軒於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陳梓華、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另涉謀助罪犯及偷藏彈藥

串謀協助罪犯罪控罪指,被告李宇軒於2020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犯下上述罪行後、知悉或相信他有罪,與黎智英、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在無合法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至於無牌管有彈藥罪的控罪指,李宇軒在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單位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據資料顯示,大律師沈仲平於2011年至2016年曾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首席政府律師,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工作逾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