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3日)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公布,行政會議今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並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同意及配合之下,明日將召開立法會,進行修訂條例草案的首讀。

林鄭月娥指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內容複雜,共需要修訂8條主體條例。(香港文匯報記者陳大文 攝)

林鄭月娥指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內容複雜,共需要修訂8條主體條例,其中5條涉及內容較多,包括選舉管理委員條例、立法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3條需要做輕微修訂的則是高等法院條例、終審法院條例及旅遊業條例,另外還要修訂24條附屬法例,包括舊年因為疫情嚴重,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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