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全票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特區政府亦已開始梳理需要修訂的本地選舉法律,盡早將有關條例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通過本地立法切實執行完善措施,堅持實踐「愛國者治港」原則。香港湖北社團總會法律顧問畢文泰律師3月31日發表文章《完善選舉制度——民主的品質和實效》表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大大拓展了港人的政治參與深度,使得香港民主選舉制度的品質和實效都有顯著提升,體現了中央在更大範圍實現選舉民主參與的決心和誠意。

以下為全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1年3月30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即簽署主席令,指有關修訂自三月三十一日起施行。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由一千五百人組成的選委會,除了選出行政長官外,還會選出四十名立法會議員。有關修訂大幅增加愛國愛港人士及社團在選委會中的席位,包括政協、全國性團體香港代表、同鄉社團、基層社團和內地港人團體代表等新增席位共逾六百席;同時更改被視為泛民「票倉」的「第二界別」專業界的產生方法,設立當然席位和提名席位,令該界別三百個委員中,只有一百四十九席由選舉產生,使泛民在該界別的影響力大減。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進行審議,並通過修訂案,功在當今,利在長遠,完成了香港選舉制度在國家層面的所有法律程序,為香港選舉新架構確立了權威性的法律框架,是香港民主制度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歷史性時刻。

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香港急需擺脫「泛政治化」漩渦,結束爭拗與撕裂,中央即香港之根基,由中央主導香港選舉制度完善,是中央政府權力所系、職責所在,是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更順利地向前發展。更何況香港廣大民眾被無休止的政治爭拗、社會撕裂桎梏已久,早已盼望中央出手革除弊端,推動香港由亂及治。欲粟者務時,欲治者因勢,對現行選舉制度果斷採取有效措施,堵漏洞、除弊端,是中央因勢利導,既是香港福祉所系,也是制度機制上全面貫徹體現和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確保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

中央果斷出手,從制度上確保「愛國者治港、亂港者出局」,摒除反中亂港分子,讓更多的愛國愛港人士參與到香港的治理中來,推動香港民主朝着良政善治的方向發展,亦是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民主選舉制度。

邦之興,由得人也;邦之亡,由失人也。得其人,失其人,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此次修訂充分體現了制度的廣泛代表性。選委會新增中小企業、基層社團、同鄉社團、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全國性團體成員的代表等界別分組,使得選委來源的社會覆蓋面進一步擴大,並且優化了立法會結構,將議員分成選委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產生,有利於把各方面代表吸收到立法會來,更能體現香港民主選舉制度的代表性、均衡性、公正性。有關團體和企業須獲得其所在界別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方可成為該界別選民,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更是體現了此次對香港選舉制度修訂的科學性。另外,將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將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增幅均超過兩成,代表性更加廣泛,大大拓展了港人的政治參與深度,使得香港民主選舉制度的品質和實效都有顯著提升,體現了中央在更大範圍實現選舉民主參與的決心和誠意。

香港近年來出現的亂象,追根究源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未能全面落實有關。之前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在反華勢力支持煽動下,利用之前選舉制度漏洞進入香港治理體系,進行反中亂港活動,抗拒中央管治,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甚至企圖操控選舉奪取管治權。這些行為嚴重損害香港法治精神和憲制秩序,嚴重挑戰憲法、香港基本法權威,嚴重危害國家主權與安全破壞香港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民生福祉和長遠發展。香港特區現行選舉制度存在明顯漏洞和缺陷,正是要正本清源、築牢屏障,在制度安排尤其是選舉制度上確保「愛國者治港」,從制度層面入手全方位摒棄反中亂港者。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香港社會各界應理性思考、凝聚共識,同心合力支持特區政府切實執行完善措施,確保「愛國者治港」落實在制度上,我們的頭腦要特別清醒、立場要特別堅定,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做到在各種重大考驗面前『不畏浮雲遮望眼』,『亂雲飛渡仍從容』。

作者為香港湖北社團總會法律顧問畢文泰律師

(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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