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昨日獨家踢爆,藝術發展局三年來資助黑暴電影近1500萬,部分被資助者及其作品涉嫌違反國安法,報道引起強烈反響。藝發局用政府錢資助反政府勢力,原來由來已久,與黃絲把持這個「文化權力」密切相關。著名導演高志森透露,自違法「佔中」後,他向藝發局申請電影資助計劃幾乎「屢戰屢敗」,愈來愈感到當局對愛國愛港藝術團體有強烈的排斥。有知情者表示:「藝發局從大會委員到下面各小組委員的委任、選舉方式、機制、規矩和多年來形成的利益固化、板結,反中亂港者已實現席位代代傳遞。」

圖為《理大圍城》片段中有暴徒擲燃燒彈。\網上圖片

「藝發局官員及資助計劃的評審,給香港演藝圈建立一種只宣揚『兩制』下的所謂本土文化的價值觀,很少講『一國』,這本身就有分離的用心。」高志森表示,作為愛國愛港的導演,自2014年違法「佔中」後,他向藝發局申請電影資助計劃幾乎「屢戰屢敗」。

「評審者無國家價值觀」

2019年黑暴橫行,高志森監製的粵語話劇《金鎖記》在北京、上海、廣州、哈爾濱、銀川等多個內地城市巡迴演出,為此高志森向香港藝發局提出申請資金,卻遭拒絕不下10次!「每一次拒絕的原因就只係『資源有限』,無諗到佢畀拍黑暴電影的錢竟然有咁多!」

高續說,藝發局最後只撥得幾萬元予《金鎖記》,供該話劇在昆明站演出。相比黑暴電影《理大圍城》的發行商影意志在同年獲得近90萬元的資助,實在是天壤之別,令人質疑居心何在?

藝發局回應《大公報》查詢時表示:「藝發局尊重藝術表達自由,獲資助團體的活動或計劃內容並不反映本局意見。」對此,高志森反問:「真的不反映當局意見?我的經驗和感受是,這是個有意識的作為,當局官員和評審在建立只有本土、沒有國家的價值觀!」他感慨道:「藝發局真係有內鬼!」

議員促批核公帑訂準則

對於高志森的遭遇,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這讓人質疑藝發局成員是否會因政治立場而區別對待藝團或藝術家。他認為,支持藝術多元化發展必須要有底線,藝發局資助屬於政府公帑,在批核時應設立一定的準則,例如受資助藝團的活動或製作的作品不應違反香港法例,亦不應該傷及國家及香港的利益,應支持更多宣揚社會正能量、發放正面信息的藝術作品。

有演藝界人士補充,如果說港人缺少對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認同的話,掌握文化資金分配的藝發局有必要檢討反思,有關方面應該介入整頓。

藝發局資助黃絲赴英留學

藝發局被爆資助「黃色電影圈」團體及個人,當中包括在2015年,以「培育本地藝術行政人才」名義,資助黃絲攝影師陳×駿2.5萬英鎊(約合27萬港元)赴英留學,涵蓋學費、路費及生活費等。

歷年來,藝發局與倫敦藝術大學(UAL)合辦「藝發局─倫敦藝術大學獎學金」,以「培育本地藝術行政人才,支援本地藝術文化長遠發展」,每個獎學金金額為2.5萬英鎊,涵蓋學費等等開支。而2015年的獎學金則由陳×駿獲得,同年九月他赴倫敦傳媒學院修讀MA Media Communication and Critical Practice課程。

藝發局資料顯示,陳×駿曾獲光影作坊協助,展出於黑暴期間拍攝的所謂「抗爭作品」,美化暴徒。他曾在個人社交媒體轉發多篇黃媒帖文,其中有違法「初選」被捕者文章,疑協助黃絲政客做宣傳。

孫中山電影申資助遭百般刁難

無獨有偶,繼高志森導演的資金申請被藝發局拒絕後,又有愛國愛港的本地電影人向藝發局旗下的電影發展基金提交拍攝申請時遭百般刁難。

要孫中山情人後人簽同意書

電影內容講述孫中山在香港的日子,該電影人指評審看完劇本,列出一連串難題予自己,如要求導演取得電影中會出現的歷史人物的後人簽署同意拍攝書後再申請基金,其所列舉的名人後人除了孫中山本人和親兄弟的後人,竟然還包括孫中山情人的後人、孫中山街坊的後人,前後羅列了十多個人物。

據悉,孫中山的情人最後離開香港去了南洋,故根據藝發局指示,該電影人需要大海撈針式地打聽孫中山情人的後人在南洋的地址,然後還要千里迢迢跑到那邊讓他/她簽同意書,而這個角色其實可能只佔電影很小部分。該電影人認為,藝發局如此作為,擺明是刁難。

有時事評論人總結道,掌管資源的人用什麼方法讓你通過申請、用什麼理由把你阻攔入閘,全憑一念之間,而這一念,今時今日,隨時是因為顏色與立場。

法律專家:或違國安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資助機構有否違反國安法,要視乎批出資助的日期是否在國安法生效之後。假如在國安法後仍然批出資助,有關機構是有機會觸犯香港國安法第30條。傅健慈認為,有關資助都是公帑,機構應該審慎把關,擔起監督的作用,但三年來仍然批出1500萬,證明管理代表有問題,不排除私相授受。

警方:不評論個別報道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以往政府打着讓人「自由創作」的旗號,不管不理,放任甚久。她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討,立法管制。警方公共關係科回應大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警方不評論個別報道。」

話你知/藝發局是什麼?

香港藝術發展局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其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

藝發局大會是該局的最高決策機關,由27名獲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組成,其中10名由各藝術界別投票選出。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