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警隊正研究引用更多不同低殺傷力的裝備,包括電槍、網槍等電擊武器,以供作日常警務裝備。其實有關裝備在外國及先進國家的警隊,包括美國、澳洲、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巴西、新加坡等都早已使用,過往亦有良好記錄,可有效減少多方面的損傷,屬主流的非致命裝備之一。
根據外國的統計數據顯示,每100萬人之中,亦只有13人死於或嚴重受傷於電擊武器。
據悉警方早於2016年農曆年爆發的旺角騷亂事件之後,一度着手研究引入電擊武器裝備,但有關計劃其後擱置。直至2019年6月爆發修例風波後,基於局勢持續惡化,警隊才重提有關計劃,並進行比較不同型號的電擊武器,包括電槍及網槍等,但有關引入電擊武器的計劃並非單純作防暴用途,而是要增加警務人員的日常裝備選項,並計劃先供衝鋒隊使用,再逐步擴展至其他隊伍。
而早在去年1月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接受質詢時亦未否認警方會引入電擊武器,並承認警方有研究其他裝備,指任何方法可令警方更有效處理暴徒的暴力,而又可以將大家受傷的風險減低,保安局均支持;又指警方當然會研究清楚每一樣工具,對執法能力所產生的風險。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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