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建議設立發牌制,以規管網上籌款機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攬炒派近年不斷巧立名目,透過網上眾籌平台吸納資金,卻又不公開籌款去向。繼今年6月在立法會提出質詢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及陸頌雄昨日再在大會跟進相關議題,指不少團體借網上眾籌支持黑暴攬炒,但至今仍無法例規管。多名建制派議員認為問題值得關注,要求政府盡快立法規管網上眾籌,不能在切斷黑暴資金鏈上放軟手腳。

麥美娟倡設發牌制

麥美娟發言時表示,目前網上籌款缺乏規管,不少市民擔心有不法之徒藉此洗黑錢,並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又指目前在網上眾籌毋須向政府申請、註冊或領取牌照,捐款來源及去向亦毋須申報,故她要求政府盡快立法,例如考慮跟隨規管公眾地方籌款的做法,規定在網上籌款的機構須事先申請許可證或牌照。

陸頌雄質疑,攬炒派的眾籌與黑暴勢力密不可分,例如有所謂基金鼓勵「抗爭」,籌款後再幫「抗爭者」找自己相熟的法律團隊打官司,又指有攬炒派組織在籌款後因懾於香港國安法而解散,其後再借網上眾籌借屍還魂。

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要求政府提供相關統計數字,例如市民對眾籌的投訴數目,讓公眾了解問題的嚴重性,又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避免有人借這個空隙藏污納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建議,政府應考慮修訂目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規管街頭籌款的條文,以延伸至網上眾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時表示,網上籌款絕非「無王管」,但不同情況應有不同的監管切入點,例如可針對籌款形式或籌款目的。他舉例指,若眾籌涉及金融服務,就會受金融相關法例規管;若涉洗黑錢或詐騙等違法行為,警方就會介入跟進。

他並指,現時當局可根據法例就公眾地方籌款活動發出許可證,相關法例的立法原意是為了防止在公眾地方進行有關活動時構成妨擾或阻礙,故現行條例不適用於網上籌款活動,當局現階段亦無計劃將適用範圍延伸至網上籌款活動,但當局會加強社區宣傳,增強市民提防騙案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