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29日上午,香港特區政府與解放軍駐港部隊舉行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儀式,正式將中區軍用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

香港特區政府與解放軍駐港部隊舉行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儀式,正式將中區軍用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圖片:長安街知事)

香港特區政府發布消息稱,特區政府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宣布,碼頭於2020年9月29日上午7時起劃為軍事禁區,並交由香港駐軍管理使用,其位置及範圍已標示在受保護地方令(香港法例第260章,附屬法例A)內。軍用碼頭的建築物外牆及圍欄亦會張貼告示註明碼頭範圍。

根據《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第260章),軍用碼頭已成為「受保護地方」,而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軍用碼頭陸上範圍內四座建築物已列作「禁區」。公眾人士必須遵守法律,不可在未獲授權下進入軍用碼頭範圍。

根據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防務。根據香港軍事用地用途安排,中區軍用碼頭(軍用碼頭)是須由香港特區政府(特區政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香港駐軍)重置的軍事用地及軍事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軍法》)第十二條,香港駐軍和特區政府共同保護特區內的軍事設施;香港駐軍會同特區政府劃定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位置、範圍由特區政府宣布;特區政府應當協助香港駐軍維護軍事禁區的安全。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9日)上午出席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儀式並致辭。她表示:「我很高興與各位一同出席今天這簡單而隆重的儀式,見證中區軍用碼頭由特區政府正式移交給駐軍。這個150米長位於港島北岸的中區軍用碼頭,是特區須為駐軍重建並供使用的最後一項軍事設施。特區政府今天把軍用碼頭移交後,就全面履行了我們有關的責任。這是歷史性的一刻,充分彰顯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憲制意義。」

她還講道:「香港回歸祖國23年,駐軍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駐軍法》和相關法例在特區履行防務職責,愛國愛港,深得香港市民的愛戴,是保障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實後盾。我謹代表特區政府和全體香港市民,對默默守護香港、關愛市民的駐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今天,我們一同為國家主權、安全,完成這歷史任務;後天,我們就迎來國慶71周年,適逢也是中秋佳節,我在此預祝各位國慶中秋節日快樂,也祝願國家國泰民安、各位身體健康!」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新聞發言人韓鈾上校9月29日發布消息稱,9月29日,中區軍用碼頭交由駐軍管理使用。碼頭是供軍艦停靠及開展軍事活動的重要設施,對駐軍履行防務職責具有重要意義。駐軍將嚴格依照基本法、《駐軍法》及相關香港法律要求使用管理碼頭。

考慮到碼頭緊鄰維港南岸海濱長廊,為方便市民,碼頭交付駐軍後,在防務安排允許的條件下,駐軍將開放碼頭部分區域供市民通行。駐軍將在完成必要的準備工作後,正式啟用碼頭,並適時向市民公布碼頭開放的具體安排和相應的管理規則。市民在使用碼頭時,須尊重碼頭作為軍事用地的性質,並遵守駐軍對於碼頭的管理安排。

駐軍感謝特區政府及相關人員為碼頭工程建設、立法保護和移交工作付出的艱辛努力,亦感謝香港市民一直以來對防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廣大市民繼續理解、配合駐軍依法履行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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