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歐洲議會部分政客借「瑪格麗特·撒切爾獎」之名,將獎項頒予已被香港法庭依法定罪判刑的黎智英,並包裝出所謂「捍衛自由社會新一代領導人」的倡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陳勇對此表示強烈譴責,直指此舉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是外部勢力為反中亂港罪犯塗脂抹粉、藉機干涉中國內政的又一拙劣表演。以「自由」為名向一名罪犯授獎,是對法治精神最徹底的褻瀆。
陳勇表示,黎智英不是「自由領袖」,是罪證確鑿的國安罪犯。黎智英獲獎的前提,必須先被事實擊碎。2026年2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出判刑,黎智英總刑期為監禁20年。三項控罪分別為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有關罪行經精心策劃、早有預謀,涉及使用網上平台發布大量煽動文章,部分犯罪活動更在境外進行,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推展。
審訊過程的嚴謹程度,本身已說明一切: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及8萬餘頁文件全面呈堂,14名控方證人當庭作證並接受盤問,855頁定罪判詞依據清晰。黎智英各項合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其代理律師當庭亦表明對羈押期間待遇沒有任何投訴。法庭在判刑理由中明確指出,黎智英長期操控《蘋果日報》荼毒社會,勾結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目的在於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更直指其為「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挑戰特區憲制秩序,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
將這樣一名經公開審訊、證據確鑿、被判監20年的罪犯冠以「自由社會領導人」之名,只能說明授獎者關心的從來不是自由,而是如何利用一個已被法律制裁的棋子,繼續服務其地緣政治盤算。
陳勇表示,西方「捧壞人、打好人」的雙標套路從未改變。外國媒體和政客從不向在美西方發動暴亂、顛覆政府或呼籲外國制裁本國的人士頒發所謂「獎項」,卻向香港法庭已以確鑿證據定罪的黎智英頒獎,完全是雙重標準,顛倒是非,充分暴露其「捧壞人、打好人」的險惡用心。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受嚴重威脅,外媒向亂港黑手黎智英頒獎,等同於認同違法破壞行徑。
歐洲政客屢站所謂「道德高地」對他國內政指手畫腳,卻對自身難民危機、種族歧視、社會撕裂視而不見,拿着「人權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虛偽與雙標暴露無遺。歐洲議會此前已多次就黎智英案作出決議,公然要求釋放一名已被依法定罪的人士,粗暴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此次以「獎項」形式故技重施,不過是同一政治劇本的延續,其目的不在於表彰任何人,而在於維繫一條「以港制華」的輿論產業鏈。
陳勇指出,法治尊嚴不容交易,國家安全不容挑戰。中央的立場一貫而明確。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指出,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責有攸歸;個別西方政客無視本國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鐵證如山,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為其撐腰張目,充分暴露蠻橫踐踏法治精神的虛偽「雙標」。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強調,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維護福祉,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的卑劣伎倆終究枉費心機、竹籃打水。外交部駐港公署已就相關國家和組織干預黎智英案提出嚴正交涉,敦促其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陳勇說,我們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置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一個獎項改變不了黎智英作為國安罪犯的法律定性,更動搖不了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能力。香港社會真正需要的,不是外部勢力欽點的所謂「領導人」,而是在法治軌道上齊心建設家園的每一位市民。外部雜音阻擋不了香港由治及興的前進步伐,任何借黎智英案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都注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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