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嚴少阡)不少香港病人北上求醫時,最關心同一款藥物為何在香港和深圳價格相差甚遠。深圳和睦家醫療大灣區總藥劑師石瑩表示,藥價差異並非單純由個別醫院決定,而是源於兩地藥品註冊、供應鏈、包裝規範及定價制度不同。
她解釋,內地藥品須經國家藥監局審批,香港則按本地藥物註冊制度處理。即使是同一款藥,若供應內地市場,藥企須符合內地藥品管理要求,包括包裝、標籤及簡體中文資料等;香港則多循國際或區域供應渠道。由於兩地監管及供應體系不同,價格自然可能出現差異。
石瑩又指出,內地近年透過國家醫保藥品談判,與藥企就部分藥物價格進行協商,令部分創新藥價格較香港低。她表示,部分藥物兩地價格或相差兩至三倍,個別情況更大,但具體差異視乎藥物種類及供應安排。
她認為,若香港未來能探索更多藥價協調、保險支付及跨境醫療銜接安排,或有助減輕病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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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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