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8歲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疑遭殺害及碎屍,其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今日(21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二十天審訊,居住大埔龍尾村案發單位樓上的男鄰居曹展圖作供指,2023年2月21日案發當天下午,樓下單位傳出類似裝修的重物「撞擊聲」和「電鋸聲」,未聞「人聲」或「求救聲」。嘈雜聲過後當晚又嗅到「青紅蘿蔔湯」味,更因此感到肚餓要打電話叫外賣。
曹展圖憶述2023年2月案發前,其樓下的地下單位有新租客,此前他曾見過鄺球與地產經紀到上址看樓,鄺球租用單位後有白色七人車出入並停泊過夜。他指初時樓下單位的窗戶沒有被密封,直到同月15日至18日期間他經過才察覺涉案單位全部窗戶被黑色物料密封,無法看到屋內情況。
控方播放同月21日,即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輛七人車停泊在涉案村屋外。曹展圖指當時曾從家中窗台看到該兩車,但因視線受阻,未看到是否有人下車。數分鐘後便聽到樓下單位內傳出持續約5分鐘的搬運重物聲。其後約20至30分鐘,樓下單位再傳來類似裝修的「嘈雜聲」,包括「撞擊聲」及「電鋸聲」,曹又以指骨敲桌的聲音來形容當時他所聽到的「撞擊聲」,但未聽到人聲或求救聲。
曹續稱,當日下午約4時半曾與朋友通電話,但因樓下太嘈吵,只能終止對話。直至當晚7時,他聞到陣陣「青紅蘿蔔湯」香味,氣味持續很久,他因而感到肚餓,於是打電話叫外賣。約10分鐘後,當他落樓往附近的茶餐廳取外賣時,見樓下只剩一輛七人車。
辯方質疑曹聽到「電鋸聲」的日子可能是另一日,並非案發當日。曹不同意。辯方又指出曹在落口供時,提到他在案發當日嗅到「樓下有煮食氣味,氣味非常特別,無法形容」,曹承認「我有咁講」。辯方質疑曹現在庭上卻形容該氣味是「青紅蘿蔔湯」,曹否認他是根據不同新聞所得的信息後才指出該氣味是「青紅蘿蔔湯」。
出售案中加多利山單位的地產經紀黃德昇昨日(20日)供稱該單位於2019年經議價後,最終以6060.6萬元成交,另需繳交309.4萬元印花,當年鄺球交出一張由蔡天鳳發出金額374萬元的支票作為購買該物業的訂金。鄺球當時聲稱蔡天鳳是其新抱,並表示「新抱睇啱個單位,想買俾小朋友住,方便返學」。控方在庭上指出,連同訂金,加多利山物業總額全數由蔡天鳳支付。
黃德昇今日續稱,當時他不認識蔡天鳳,但根據指引要查明買家的資金來源,鄺球就稱是由媳婦支付其餘費用,他亦與鄺球達成協議,公司會在出售單位的佣金中抽取近700萬元作為置業賀禮回贈鄺球。控方出示單位成交文件印有黃德昇和鄺球的名字,顯示公司收取818.18萬元佣金,當中697.27萬元是給予鄺球的回贈,公司實際收益只有120.9萬元。黃德昇確認。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智多年來已向女兒索取7000多萬元,表示要用錢投資,蔡天鳳曾存款到貴族錶行供鄺港智使用。控方傳召貴族錶行員工陳亮恒作供,陳指於2022年7月首次與鄺港智見面,其後在鄺港智回港前,鄺港智會叫一位名為Damon的男子到公司樓下交收,他不知道Damon實際上是鄺港智的胞兄。
在控方盤問下,陳指鄺港智買錶稱由前妻付款。控方引述轉賬紀錄,顯示蔡天鳳曾31次轉賬2615萬元,但據發票紀錄只購買了約值1728萬元的手錶,指似乎有額外付款?陳指不會,他解釋要在短時間內向警方提供大量單據,可能當時提供予警方的紀錄並非完整。
蔡天鳳被指於2023年2月21日遇害。控方問陳亮恒當天鄺港智有否聯絡他?陳稱當天下午約4至5時,鄺港智向他詢問仍有多少賣錶的錢在錶行,並表示會在翌日中午取回所有共140萬元現金及一隻早前購入的百達翡麗錶。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人於2023年2月22日下午1時25分在大廈門外接觸。陳確認有將錢及錶交予鄺港智,續指鄺港智翌日再用微信致電他要求刪除兩人的微信溝通紀錄,當時雖感奇怪,但有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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