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自然資源部原黨組成員,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建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對黨中央有關要求只表態不落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林地佔用和專項資金審批、野生動物利用許可、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建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建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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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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