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訊)隨着《2025年建築物能源效益(修訂)條例》第二階段於2026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全港建築物能源監管迎來重大變革。受規管的建築物類別由原來的2類大幅擴展至11類,法定能源審核周期亦由最長10年縮短至5年。業內人士提醒,業主及物業管理團隊需即時確認樓宇受規管狀態,並檢視節能升級策略。
新例要求下,自9月20日起展開的能源審核,必須公開報告中的指定技術資料。專家指出,業主不應僅視其為合規負擔,而應作為樓宇體檢契機。改造不宜單憑設備年齡進行,必須先整理歷史用電及運行數據,從設備效率、控制設定,以及租戶用途改變等多維度入手,識別「真需求」與「效率低」的區別。
針對節能手段,業界建議將「重新校驗」(RCx)納入改造流程。RCx 側重於現有系統的運作調校,如修正感應器讀數、優化控制參數等,往往能在低投資成本下顯著改善能源效率。隨後,再視乎設備剩餘壽命及維修成本,決策是否進行大規模設備更新。
為應對大型改造的資金壓力,能源效益合約(EPC)模式正獲廣泛採用。以香港科技大學與施耐德電氣及威立雅合作的李兆基商學大樓改造項目為例,項目引入人工智能調控空調,投資由企業承擔,並透過15年內經核實的節能成效回收成本,為業界提供了參考典範。此外,將軍澳中心商場透過更換變頻冷水機組及容量重新規劃,實現約6.3年的回收期,證明了精準升級的財務效益。
面對更嚴格的法規要求,物業管理團隊應加強數據監察,建議配置分項電錶及樓宇管理系統(BMS),並建立統一的能源數據管理平台。專家最後提醒,改造前應明確訂定節能量度驗證方法,確保設備更新後能持續監察節能成效,避免把系統調校後的節能表現誤判為單一設備之功。
隨着條例全面落實,建築物轉型低碳已成必然趨勢。業主若能提早規劃,整合法定要求與長期減碳目標,將能有效平衡法規合規與營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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