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棚面樂師的組織是在1889年(清朝光緒十八年)成立。當年,八和會館在廣州黃沙舊地海旁街落成,共分八堂,作為粵劇藝人住宿之用,其中普和堂主要負責安置粵劇棚面音樂人員。清末時,普和堂有一個成員身故後,被八和會館主事人拒絕,不給在八和義地埋葬,激起了棚面的公憤。經全行棚面商議後,把普和堂改為普福堂,成為一個半屬八和會館、半獨立的行會組織,目的是維繫戲班樂工的權益,及維護樂工在戲班演奏的權利。但從那時起,普和堂實際上開始從八和會館中游離出來了。
清末的時候,西關一班音樂「玩家」在1917年至1918年間成立一個有組織的社團,稱普賢堂。在1920年代初期,隨着廣州勞工運動蓬勃發展,工人紛紛建立工會,由曲藝樂工組成的普賢堂在1925年也改組為工會,改名普賢工會。
1920年代,隨着歌壇的興起,廣東音樂與粵曲演唱逐漸走向職業化。為了保障同行權益、協調演出與地盤,樂師與從業人員開始組織工會。樂聲工會便是由當時的粵曲演唱者(如歌壇女伶)、粵樂演奏師(樂師)及相關從業者組成,除保障同行權益,亦具聯誼及規範行業發展的作用。於1926年3月7日發表的《評廣州工會之爭》一文提及「最近又有普賢工會與樂聲工會之爭」(鄧中夏撰著),廣州樂聲工會應該在1926年或之前成立。
各工會之間常因同行競爭、地盤劃分或政治派系理念不同,引發激烈的「工會之爭」。
1920年代中期,普賢工會的樂工成員常到戲班擔當棚面,威脅部分普福堂樂工的工作,造成普福與普賢工會的矛盾激化。普福堂卻受制於八和公會的體制不能成立工會,普福成員因自己沒有工會組織,無法律保障,自覺低人一等,加上無法排擠普賢樂師出去戲班,心中對八和會館不為他們爭取利益而憤憤不平。
另一方面,由於普賢工會和樂聲工會的成員(主要為棚面伴奏樂工)經常到同一個戲班去爭奪擔當伴奏、演出的工作機會,導致雙方在職業地盤與生存權益上產生了激烈的「飯碗之爭」。這場「普賢與樂聲之爭」在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至引起了早期工人運動領袖(如鄧中夏)的公開評論,將其視為當時廣州工會之間相互內耗、未能團結對外的典型案例之一。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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