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聖潑
今日(11日),法庭就「支聯會」案作出判刑,「支聯會」判罰150萬元,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法庭的判決,彰顯了法治以及正義,再次證明不論何人,也不論立場,只要超越法律界線,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承擔罪責!
涉案的「支聯會」及三名被告,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甚至公然煽動他人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被法庭依法嚴懲,罪有應得、應有其罪。
事實上,法庭經過20多天的審訊,全面審視了所有證據,才把被告定罪以及判刑,依法依規,符合法治。有被告在定罪後,仍然毫無悔改之心,被法庭重判是自招惡果。
另外,我們堅決反對外部勢力意圖介入案件,讉責他們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整宗案件發生在香港,司法管轄權也在香港,不由得外部勢力干預,更不容許他們以所謂「自由」之名,來掩飾一眾被告違法、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實。
國家安全是所有社會都必須堅守的底線,國安才能港安以及家安。幸而中央在2020年6月果斷地制定香港國安法,讓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亂港分子受到嚴懲,同時保障了社會絕大多數市民的安全以及福祉。
我們支持特區政府和執法部門,堅定維護國家以及香港特區安全,讓香港能夠繼續和平、穩定以及繁榮地發展,在由治及興的進程,保障「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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