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人員分別於9月5日及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執勤期間,截查兩名32歲和42歲抵港內地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6.18萬多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8萬元,應課稅值約20.5萬元;該兩名旅客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捕,昨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罪成,各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2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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