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昨天閉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次系統性修訂有哪些新變化?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共9章170條,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的上道路行駛條件、違章處理原則和保險制度等;聚焦「醉駕」「盲駕」和電動單車、「暴走團」管理等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完善制度措施。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張力: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有20多年了,不能適應老百姓對於出行效率、出行便捷性的一些需求,也不能很好回應這些新型出行工具、新型業態和技術的發展。這也是為什麼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訂會提上日程。
對自動駕駛汽車設專章規定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中設立了「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規定」專章,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等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明確:
自動駕駛汽車是指在設計運行條件下代替駕駛人持續自動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的汽車;
輔助駕駛功能是指在設計運行條件下輔助駕駛人執行部分動態駕駛任務的功能。
專家介紹,我們通常所說的自動駕駛,實際上以L3及以上來設定的:
L3級:機動車駕駛人雙手可以離開方向盤,可以「脫手」,但是不能「脫眼」,必須時不時關注一下車輛的運行狀態。
L4級:機動車的駕駛人不僅可以「脫手」,也可以「脫眼」了。在相當程度上他扮演着乘客的角色。
L5級:車輛可以沒有方向盤,這就意味着車內人員百分之百完全意義上就是乘客了。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表示,從現在的技術發展來看,L5級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夠實現。L2級及以下僅提供輔助功能,輔助自然人駕駛人完成車輛的行駛,而不是車輛自身自動完成駕駛任務。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我國L2級組合駕駛輔助功能乘用車滲透率達到70.5%,首批L3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開始在特定區域上路通行。草案規定,未激活自動駕駛功能的自動駕駛汽車和駕駛僅具備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上道路行駛,按照非自動駕駛汽車的規定管理。
張力提示,輔助駕駛即便在激活的情況下,也是按照傳統的自然人駕駛人駕駛車輛的規則來設計的,依然不能有酒駕、醉駕,以及包括「盲駕」在內的分心駕駛行為。
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責任劃分
對於公眾普遍關心的自動駕駛汽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如何處理,修訂草案也明確了責任劃分。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余凌雲:事故還得要看是自動駕駛狀態下出的問題,還是人工操作不當出的問題。人工操作不當出的問題還是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如果是系統出的問題,就由系統來承擔責任。
此次修訂草案還規定,在自動駕駛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的需要,調取自動駕駛汽車相關數據,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余凌雲:現在一般自動駕駛車輛都要求裝黑匣子,它必須有一個自身的記錄,保存車輛撞擊前後的數據。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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