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東「老人進店休息離世店家遭索賠」一事近日引發輿論關注。記者在湖南祁東採訪了解到,26日下午,死者家屬已將19000元轉回到了店主肖愛華兒子的賬戶。26日晚,在當地有關部門見證下,雙方簽署了一份新的《見證書》。死者家屬表示,已認識到接受這一補償的不妥之處。
該事件過程究竟如何,記者趕赴湖南省祁東縣採訪了當事雙方和參與調解人員,並調閱多份筆錄。
是否存在施救不當?
經記者多方詢問並與多份筆錄印證,死者羅某生前是店主的街坊鄰居,與棋牌店店主肖愛華相識。事發當天,老人獨自走到棋牌店門口一張椅子上坐下,未與任何人有過接觸。隨後,老人突發身體狀況,肖愛華一時慌了神,「撥號的地方都找不到」,喊來其他人幫忙撥打了120。因天氣炎熱,店內又無空調,她判斷老人可能是中暑,按民間經驗將他移至門口通風處。「祁東話說中暑要『見天』,『見天』能呼吸新鮮空氣。」肖愛華說。
然而,老人最終離世。家屬通過回看視頻,認為肖愛華施救方式存在不當,對死亡結果存在一定責任,提出了索賠訴求。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羅某系突發疾病死亡,無外力傷害、無爭執衝突,排除刑事案件。現場視頻顯示,肖愛華全程積極施救,及時報醫,行為善意正當。「在此後的調解中,我們都點明了,沒有證據表明店主一方存在過錯,因此店主一方不應承擔責任。」參與調解的祁東縣洪橋街道綜治中心主任陳忠說。
店主一方有沒有被威脅?
既然無責,為何還有19000元「人道主義補償」?
記者了解到,17日下午,接到醫院報警後,洪橋派出所將肖愛華和兩名目擊者請去調查。到場處置的派出所民警告訴當事雙方,可以就這一事件到綜治中心進行調解。
對於這一期間是否有過「停屍鬧事」的威脅,雙方各有說法。
死者妻子在筆錄中否認親屬有過此類言行,死者兒子也對記者表示從未聽過。但店主一方則在筆錄中稱對方前期有過「不賠償就把屍體放門口」的表達,但承認「的確沒有真正實施」。
18日第一次正式調解,羅某家屬提出10萬元訴求。參與調解的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陳小毛介紹,調解方當面講明法律規則:依民法典,主張侵權賠償須舉證證明對方有過錯;同時告知調解自願,任何一方不同意即可終止。卷宗顯示,肖愛華堅持自己無過錯,但自願人道幫扶2000元,羅某家屬降至5萬元後不再讓步,調解就此暫停。考慮到天氣炎熱,經調解人員建議,羅某家屬於當日下午先行火化遺體。
19日的第二次調解採取「背對背」方式。羅某家屬將補償金額降至2萬元;念及老人是街坊鄰居,如今不幸離世,店主肖愛華的一名親屬根據當地風俗援引同類事件,主動提出15000元。此後,考慮到分歧和矛盾影響精力、時間,也可能產生次生問題,雙方逐漸達成19000元的共識,肖愛華丈夫當場轉賬。
「我們沒有權力逼迫別人出錢。」參與調解的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劉林剛說,開始時是店主一方主動提出給幾千元,參考同類事件的調解方案也是店主一方親屬先提的。而從時間線看,簽約前一天遺體已火化,客觀上的確不存在「停屍」要挾的條件。
那麼,肖愛華為何掏錢?肖愛華的兒子坦言,家裏本只想給兩三千元,最終接受19000元,是因為考慮到母親的身體狀況,「出事後她一直失眠。」
調解是不是「和稀泥」?
有網友質疑:既然初步核查已顯示店主無責,為什麼還要組織調解?
「民事問題是誰主張誰舉證,調解人員也沒有資格下權威判斷,只能向雙方說明目前沒有證據證實有責任。」陳忠說。
綜治中心是否可以拒絕主持調解呢?陳忠表示,只要群眾雙方確實發生矛盾和爭議,也沒有一方鬧事或違法,一般應該調解。他也表示,結合網上輿論等意見,後續工作中會認真復盤。
祁東縣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地每年大部分民事糾紛都通過調解解決。「調解作為一種柔性糾紛解決方式,能夠有效吸附民間矛盾糾紛,避免案件大量湧入法院,或者就地激化。」這位負責人也坦言,因為矛盾糾紛的現實複雜性,這個「度」如何把握,即使是資深調解人員也有困惑。如何讓無責者不吃虧,又不把矛盾一味上交,是留給基層治理的現實考題。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夏璇表示,本案採用的基層調解這一糾紛解決程序本身不存在問題。基層調解是我國獨具特色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在化解基層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他認為,該事件引發進一步思考:在基層調解過程中,應當如何保障當事人真實意願得到充分尊重,確保調解結果真正體現公平正義?「應深刻認識到基層調解的核心價值在於『定分止爭』而非簡單的『息事寧人』。」夏璇建議,必須回歸基層調解自願、平等原則,將事實清楚、是非分明作為調解的前提;同時優化調解員隊伍結構,提升專業能力,通過引入具備法律專業背景或相關行業經驗的人才,以應對不同類型、不同複雜程度的糾紛。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呂德文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案折射出基層調解中「情理法」與現代社會「法理情」兩種排序的衝突。基層調解資源有限,調解員往往傾向選擇具體情境下可行的權宜之計。他認為,破局關鍵在於打破「情境約束」:推動調解過程適度公開,借助公共討論形成共識、引入社會監督,促使基層調解從「息事寧人」向「以理服人」演進。
事件最新進展
羅某兒子告訴記者,一家人通過這幾天的事情,逐漸對法律有了更深的認識:「沒有過錯,是不需要賠償的,我們如今認可這一點。對給網友帶來的困擾、佔用的公共資源,深感抱歉。」
記者看到,26日16時55分許,羅某家屬將19000元轉回到了肖愛華兒子的賬戶,備註上寫着:「退還人道主義補償款」。
26日晚,在當地有關部門見證下,雙方簽署了一份《見證書》。羅某家屬表示,已認識到接受這一補償的不妥之處。肖愛華的兒子表示,感謝全社會對該事件及家人的關心,願意將收到的部分社會善款捐給慈善機構;全家也將繼續施行善行,力所能及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過後我們就會去慈善總會辦理捐贈手續。」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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