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准發布《車用壓縮天然氣》強制性國家標準,將自2027年8月1日起實施。
本次標準修訂旨在提升產品質量、保障使用安全、促進貿易公平。
- 一是技術指標持續健全,新增甲烷值和互換性要求,明確車用壓縮天然氣的甲烷值應不小於65,與歐洲標準的要求保持一致,當甲烷值小於70時,加氣站須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具體數值。同一地區的車用壓縮天然氣應能互換使用,確保不同氣源的天然氣在切換使用時不影響發動機性能和安全性。
- 二是試驗方法全面升級,新增或調整了高位發熱量、總硫、硫化氫、二氧化碳、氧氣、水露點、水含量等項目的檢測方法,其中甲烷值計算方法新增丙烷爆震指數法(PKI-MN法)作為仲裁試驗方法,與國際標準接軌。
- 三是取樣與判定規則不斷完善,新增「取樣」獨立章節,取樣點設在車用壓縮天然氣交接點。判定規則明確檢驗結果達到全部質量要求視為合格,不符合時應複測。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有效規範我國壓縮天然氣產品質量管控,促進車用壓縮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天然氣汽車正常運行,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水平。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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