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人就《決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決定》出台的背景。
答: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住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廣大群眾切身利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對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明確作出部署。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施行以來,對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繳存人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居住水平等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面臨新的形勢,特別是隨着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和就業結構變化,人民群眾的住房需求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住房消費場景日益多樣化,對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靈活就業群體規模快速增長,需要相應調整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實際需要,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與時俱進修改完善,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問:《決定》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決定》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點:一是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轉化為制度規範。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人民群眾對優化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主要關切完善制度設計,增強修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堅持積極穩妥,在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升使用效能,更好適應房地產發展形勢和繳存人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
問: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有哪些重大變化?
答: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是各方面普遍關注的問題。《決定》的重點內容之一,是拓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使用範圍,包括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再設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門檻限制,新增裝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在這個問題上,《決定》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緊扣住房消費和繳存人兩個核心要素,將實踐中需求比較普遍和迫切的支付房租以及裝修費、物業費進一步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更好滿足繳存人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決定》同時增加「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這一兜底性規定,為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留出了制度空間。
問:在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效能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效能,是各方面的普遍期待。《決定》對此主要明確了四個方面的舉措:一是簡化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無需再由所在單位核實和出具提取證明。二是縮短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查時限,由15日縮短到10日。三是要求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加強數字化、智能化建設,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記錄等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推動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異地貸款等業務便捷高效辦理。四是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足額繳存等義務,並對未督促單位履行義務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
問:如何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防控?
答:為進一步加強風險防控、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防範騙提騙貸等風險,《決定》主要明確了兩方面措施。一是強化信用約束,規定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確定住房公積金領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全面完整準確的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完善處罰規定,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
問:《決定》如何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
答:將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擴大到靈活就業群體,是適應我國就業結構變化、增強制度普惠性的重要舉措。考慮到靈活就業群體實際情況和地區發展水平差異,《決定》在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問題上堅持兩點:一是尊重靈活就業人員意願,不搞強制和「一刀切」,規定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二是授權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具體辦法,同時明確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指導。
問:為確保《決定》順利實施,需要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答:為確保《決定》貫徹實施,有關方面將抓緊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傳解讀力度。採取多種方式做好《決定》的宣傳解讀和培訓指導,幫助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社會公眾等更好地掌握《決定》內容,確保《決定》得到準確理解和嚴格執行。二是抓緊完善配套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將及時出台相關配套規定,進一步細化制度措施,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決定》的規定落地落實。三是加強統籌協調。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統籌做好具體實施工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制度有效實施。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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