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今天,商務部發佈關於對應用DNA科學公司等6家美國實體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
近期,美國以所謂「強迫勞動」為由制裁中國企業,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侵犯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應用DNA科學公司等6家美國實體協助、支持美國涉疆非法制裁,性質惡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規定,中方決定將應用DNA科學公司等6家美國實體列入反制清單,並採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責任編輯:
姚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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