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早前宣布,不論大埔宏福苑業主在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下選擇出售業權、只收取現金抑或以「樓換樓」方式換取新的資助出售單位等哪個選項,均可收取租金補助至明年12月21日。對於近日有選擇「樓換樓」方案的業主反映想改回收取現金,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昨日在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專題網頁的「常見問答」上增設一條題,讓公眾知悉業主即使已選擇「樓換樓」方案,仍可按照既定機制終止購買新單位的程序,並提取相等於「樓換樓券」價值的現金。換言之,「樓換樓」方案本身並不排除業主選擇以現金方式結算的權利。
房屋局表示,如業主提取「樓換樓券」價值的現金後希望參加特設銷售計劃,會以情先行,按個別情況作出適切安排。業主如有疑問,可聯絡解說專隊。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