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應急管理部消息,為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及產品質量各環節、全鏈條突出非法違法行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今年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煙花爆竹全鏈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強化協同聯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為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企業單位和社會公眾深刻認識「打非治違」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近日公布5起煙花爆竹全鏈條「打非治違」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5月22日,安徽省六安市葉集區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某花炮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未建立流向登記制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未見2026年5月9日之後的煙花爆竹出庫流向登記,該公司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六項、《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第201項裁量階次C檔的規定,葉集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人民幣2.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2
2026年5月5日,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某煙花爆竹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向1家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該公司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十項、《江蘇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2026年第二版)第二部分第十章煙花爆竹類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泗洪縣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人民幣1.062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
2026年2月6日,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西疇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對某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實際經營面積84㎡,許可面積60㎡,存在超許可範圍經營行為且未按規定重新申請零售許可證,該零售店行為違反《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第189項裁量階次A檔的規定,西疇縣應急管理局對該零售店責令停止超許可範圍的非法經營活動,處人民幣2.2萬元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
案例4
2026年3月31日,吉林省延吉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某百貨商店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商店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情況下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該商店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第189項裁量階次A檔的規定,延吉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商店作出「人民幣2萬元罰款、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15箱及違法所得(人民幣40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
2026年6月11日至16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系列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以窩藏罪判處歐陽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此前,上海海關所屬洋山海關對兩個申報品名為普通日用品的集裝箱查驗發現,兩個集裝箱內的貨物實際為煙花爆竹,分別為2.17噸、6.38噸,經查,李某、陳某、劉某禮、張某某、劉某克、傅某某6人在採購、運輸、卸貨、裝箱、報關等環節分工作案,歐陽某某明知李某涉嫌犯罪被抓捕仍為其提供食宿、通信工具、打探案情及傳遞文件、錢款等幫助。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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