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家族遺產糾紛案作出最新裁決,駁回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創投有限公司)的上訴許可申請,維持原審法官於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資產保全及披露命令。這意味着涉及約18億美元的滙豐銀行賬戶資產將繼續被凍結,禁止提取、抵押賬戶資產,直至杭州中院相關訴訟審結為止。
上訴庭法官於判辭稱,宗馥莉一方向法庭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法庭命令。申請方提出5項上訴理由,即原告申請凍結資產,須提供可供爭辯的理據及有散失資產的風險、原告應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存資產、涉案文件未有確立信託關係、原告未有證明被告會無力賠償其損失,以及披露資產令屬於救濟之一 。惟法官反駁指,保存資產的命令性質屬於保護令,申請門檻毋須達至凍結資產令的要求,況且原審法院認為原告具有可供爭辯的理據。
判辭又指,原審法官已考慮原告就為何不在內地法院尋求臨時禁制令所作的解釋,並作出合理分析。本案就涉案文件存在爭議,須留待杭州訴訟中審理。原審法官有權考慮一切相關情況,包括原告可能承受的損失及被告未能提供保證他們有財力能支付法庭最終判決,以及披露資產令的作用為協助保存資產。上訴庭駁回被告的申請。
法庭同時下令被告宗馥莉方支付原告方25萬港元的訟費。
娃哈哈集團創辦人宗慶後病逝後,其3名私生子女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入稟內地法院,要求「同父異母姐姐」兼集團接班人宗馥莉依從父親生前指示,為3弟妹在港設立總額21億美元的3個信託,另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下令宗馥莉暫時不得動用香港滙豐銀行賬戶資產,並須披露賬戶餘額及資產流向。香港高院去年批出有關命令,宗馥莉不服及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後,去年10月再向上訴庭提出申請。
責任編輯:
何雪沫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