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對香港文匯報表示,中國企業遭遇境外不合理徵收、歧視性投資壁壘時,可向主管部門提交線索申請投資壁壘調查。後續,企業也能依託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發起國際投資仲裁追索損失,形成企業自主維權、國家層面對等反制的雙重保障路徑。
周密指出,敬業集團相關事件,是中國企業根據正常的商業活動,響應英國鋼鐵的發展需求、採取互利模式開展的投資行為。而英國政府強行實施國有化的做法嚴重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利益,同時也損害了英國自身的信用和聲譽,對英國的鋼鐵供應鏈以及投資環境都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衝擊。「這種損害是長期性的。」
全面做好風險評估
「英國鋼鐵事件不是第一個,在當前的國際環境下,這類針對合規中資投資的不合理干預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談及日後若遇相似情況該如何處理,周密認為,從法律層面來看,一旦外國直接針對企業採取打壓行為,會讓企業面臨巨大壓力。在此背景下,企業主要應當依靠商業合同保障自身權益,在商業合同中針對國有化、徵收等情形,可寫明遭遇相關情形時的處置路徑與應對方式。
同時,企業在發展和對外投資過程中,也應當充分正視這類新的風險。發達經濟體並不一定始終尊重市場規律,部分情況下也會做出損害商業信譽、干預正常商業活動的行為。因此,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和經營發展,需要充分考慮這類可能性,在風險防範預案、投資周期規劃、供應鏈整合等方面,全面做好相關風險考量。
周密表示,近年來中國陸續出台、完善對外投資相關法規,從2021年出台《反外國制裁法》到2025年配套發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以及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對外投資領域首部綜合性行政法規《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給中方提供了維權與反制工具。
●香港文匯報記者 朱燁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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