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19日)表示,宏福苑居民不用擔心向政府出售單位業權後便不能取回仍在單位內的財物。政府正擬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針,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
政府在處理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單位內的物品一事,會按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樓宇整體狀況、居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慮及具體安排。
居民無論有否參加長遠居住安排 均獲30萬租金補助
為令大埔宏福苑業主釋除疑慮,更安心更有彈性安排其長遠居所,政府日前已公布劃一向受影響業主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至2027年12月21日。新安排的好處是,不論業主選擇哪一個長遠居住安排的選項及是否成功揀樓,甚或沒有參加長遠居住安排,均會自2025年12月22日起,獲發兩年合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直至2027年12月21日。
此外,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會在其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的三個月後方才終止。已獲發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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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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