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9日針對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作出裁定,維持二審有期徒刑7年的判決。尹錫悅方面就該判決表示,尊重韓國最高法院判決,但對此深感遺憾。
這是韓國「12·3」緊急戒嚴事件後,韓國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錫悅相關案件作出裁定。由於終審程序不要求被告必須出庭,尹錫悅當天未出席。
韓國最高法院在判決文中說,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對尹錫悅啟動調查合法,認可公調處對尹錫悅涉嫌內亂罪擁有偵查權。原審判決不存在錯誤。
尹錫悅涉嫌於2025年1月動員總統警衛處人員阻撓公調處執行逮捕令。他還涉嫌在宣布戒嚴時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侵害9名未到場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權。此外,他被控在戒嚴解除後偽造戒嚴文件,並在事後將其銷毀。
2025年12月26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曾以涉嫌妨礙逮捕等罪名提請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今年1月16日,一審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5年,尹錫悅方面和特檢組隨後就一審判決結果提出上訴和抗訴。4月6日,特檢組宣布提請二審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4月29日,首爾高等法院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7年。尹錫悅方面和特檢組均不服二審判決結果,向最高法院分別提起上訴和抗訴。
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本案是其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12·3」緊急戒嚴相關案件中,最核心的尹錫悅涉內亂頭目案目前仍在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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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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