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趙一存 北京報道)國家出入境管理局30日發布公告,明確自2026年7月1日起實施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全新審批標準,將夫妻團聚類申請分居年限由5年縮減至3年,同時將定居申請細化為四大類別並劃定量化准入門檻。多位受訪專家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均表示,新規並非重構審批框架,而是標準化優化現有規則,既回應跨境家庭長久團聚訴求,也適配粵港澳大灣區人員流動融合新形勢,審批標準由模糊定性轉向清晰定量,行政透明度顯著提升。
記者看到,公告明確四類赴港澳定居審批硬性條件,覆蓋各類家庭團聚場景。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類,要求申請人與港澳配偶分居滿3年;子女投靠父母類,適用未滿18周歲、父母均定居港澳的申請人;子女照顧父母類限定申請人年齡18至59周歲,父母雙方年滿60周歲定居港澳且當地無其他子女;父母投靠子女類,需申請人年滿60周歲、內地無子女,港澳定居子女已滿18周歲。公告還指,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結合年度定居名額,依照統一標準依法受理審批相關申請,民眾可撥打12367移民管理服務熱線,或前往戶籍地出入境窗口諮詢細則。
全國青聯常委、香港灣仔區議會議員穆家駿指出,此次新規整體屬於政策優化調整,並未從根本上改變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邏輯,其中夫妻團聚分居年限壓縮至3年是最受跨境家庭關注的標誌性改動,其餘三類條款僅對原有政策文字進行規範梳理,補齊過往執行環節存在的界定模糊問題,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他表示,過往跨境婚姻家庭需分隔5年才可遞交團聚申請,漫長分居狀態持續帶來情感隔閡、兩地往返經濟損耗、子女撫養割裂等多重現實難題,年限下調直接化解群眾最迫切民生痛點,是中央落實以人為本治理理念的直觀體現。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將分居年限從5年縮短至3年,是中央政府積極回應民生關切、體現『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的具體舉措,」穆家駿認為,這有助於減少「牛郎織女」式的長期分離,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中央財經大學政信研究院高級顧問吳波分析認為,此番發布的公告,意味着內地赴港澳定居審批邁入規範化、標準化新階段。「以往政策表述較為籠統,家庭團聚申請統一歸類審核,本次清晰拆分四大申請情形,為每一類人群設置清晰、可量化的准入標尺。以往審批多依託個案實際情況綜合研判,標準彈性較大,如今各項申請條件邊界清晰,符合條件的家庭可提前做好申請規劃與材料籌備,」在他看來,這有效消除了政策理解偏差帶來的申請阻礙,行政審批流程公平性、可預期性同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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