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多年前在「太平戲院藏品」展覽中,看到1933年著名粵劇花旦譚蘭卿加盟該劇團時,戲金高達一萬二千元(未特別標明為年薪或月薪),而在同一份薪酬表,做手下的就只得五十元。我當時以為太平劇團用天價挖角,拜讀張方衛撰寫的《三十年代廣東粵劇概況》一文,才知自己是被貧窮限制了想像。根據該文所述,1932年,薛覺先加入月團圓班演出,年薪按六萬元計算。廖俠懷、肖麗章(均兼本班班主)年薪為四萬元。李翠芳、新馬師曾各一萬八千元,曾三多年薪一萬四千元,桂名揚、倫有為年薪一萬二千元,半日安年薪亦達九千五百元。一萬元在現時聽來,似乎不是一個很大的數目,但在當時已很可觀了。上世紀二十年代開辦一家電影院所需的資金通常只要一萬元,也就是說,一個大老倌的年薪可以買下一家電影院。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一輛自行車的售價也不過是大洋四十二元。
張方衛分析大老倌獲得高薪的原因是和粵劇的壟斷地位有關。自1892年(光緒十八年)建成八和會館起,粵劇逐步排擠了外江班,結束了粵班與外江班並存的局面,奠定了在廣州的壟斷地位,亦因此導致行內的競爭日趨激烈。各戲班班主為搜羅著名老倌,與其他戲班分庭抗禮,紛紛出高價與大老倌訂約,於是大老倌年薪越訂越高,終至打破萬元大關。大老倌收入既高,就使不少青年藝人心存希望,亟盼一朝名成利就,誘使他們沒法自闢蹊徑,創出上世紀二十年代流派迭興、戲壇繁榮的局面。但高薪的做法又種下危機時期難以維持的病根,使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不少省港班雖然票房收入可觀,仍然入不敷出,最終瀕於瓦解。
張方衛還提到伶人高薪酬是促使大型戲班減少落鄉演出的理由。他認為大老倌年薪越訂越高,偌大一筆費用,光靠下鄉自然難以賺回來。民國初年省港澳各地都已有了戲院,就連佛山、江門、石岐等地也有了戲院,於是實力雄厚、開銷也最大的一批大型戲班,便不得不從傳統的走四鄉為主的戲班行列中分離出去,轉變為以在城市演出為主的「省港大班」。張氏的說法與一般粵劇研究所說不同,大部分學者均說由於鄉鎮治安不靖,戲班才選擇在戲院演出。 ●文︰葉世雄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