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現屆特區政府履職將近4周年之際,正就編制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展開公眾諮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五年規劃既着眼香港自身更好發展,亦能夠配合國家發展,其中充分發揮普通法制度等「一國兩制」獨特優勢,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並更好助力內地企業「出海」,將是規劃重點之一。他指出,隨着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毗鄰的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興建亦正積極推進,以及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首個海外辦公室將於今年底進駐,香港法治環境愈受崇尚,未來將繼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機制對接、規則銜接與人才連接,以良好的法治環境支撐香港社會的安定繁榮。
林定國表示,經過現屆政府努力,多項法例、措施、機制從無到有,今日香港的法律制度較以往更為完善,能夠為社會各界提供更好、更安心的發展環境。他以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為例,雖在2024年底才成立,但至今已舉辦很多不同類型的法律培訓和交流項目,不但愈做愈多,也愈做愈受歡迎,律政司希望可以進一步提升和強化;同時,律政司正在國際調解院總部旁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提供一流環境和設施,吸引更多國際法律機構來港設立辦公地或舉行會議。
爭取任內修訂仲裁條例
此外,林定國力爭在明年6月30日現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仲裁條例》修訂,目前律政司相關工作小組正加緊檢討法例,一籃子措施與不斷完善的法律體系,將推動香港邁向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目標。
冀灣區律師考試恒常化
對於現屆政府成功將「大灣區律師考試」試點期限延長3年至今年10月4日,期限快將屆滿,林定國透露,律政司會繼續探討在大灣區更廣泛適用香港法律、選用香港仲裁,以及擴大香港法律執業者業務範圍的可行性。特區政府會爭取將「大灣區律師考試」制度恒常化,並不斷推動大灣區建立及完善調解員、仲裁員的資格標準和共通守則,使「港資港法」、「港仲裁」在內地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
談到香港法治水平,林定國引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6月18日公布的2026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排名躍升至全球第二,強調「法治環境一定是優良的,如果沒有良好的法治環境,很難講有什麼競爭力,這是外界對香港最新的評價。」
批外媒歪曲國安法
針對特區政府早前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卻遭《華盛頓郵報》等美西方媒體無理指責,林定國嚴正反駁,指外媒所謂「將原本不是犯罪的事情變成犯罪」、「沒有了無罪推定」、「不可以保釋」、「不可以選擇律師」,甚至稱「沒有經過立法會審議」等說法,完全不符事實。「唯一合理推論就是他們故意歪曲事實,企圖抹黑香港的工作。」
林定國指出,有關附屬法例不足兩頁紙的內容,經立法會花兩個多小時仔細審議,旨在釐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未夠清晰的條文,說明在決定一項已在香港法律下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是否應被分類或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時,行政長官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四十七條及相關條文發出證明書,以增強法律確定性,減少爭議和疑慮,並不存在創設新罪名或加重刑罰,更與所謂「軟對抗」完全扯不上關係。
林定國續指,國安風險隨國際形勢和外來因素的動態變化,難以事先估計,特區政府必將持續觀察、居安思危,密切留意新風險,對照現行法律,若發現不足,便要修改或制定新法,這既是維護市民福祉,也是憲制責任。
被問到會否爭取下屆政府留任,林定國回應:「我唯一認真想的,是如何在明年6月30日前做好任內事情,其他無謂的事情,我不會去想。」
探索AI規管新路徑 深偽犯罪擬列刑事
人工智能(AI)技術迅速發展,為各行各業帶來巨大機遇,同時亦衍生騙案、版權爭議等新問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訪問中表示,律政司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助各政策局檢視其政策範圍內的法律是否須因應AI發展而更新、完善,甚至新增立法。律政司會牽頭協調相關政策局共同研究,例如保安局正積極審視深偽技術(Deepfake)帶來的問題,律政司會配合其政策方向,探討相應的法律修訂工作。他強調,特區政府將力求平衡,創造有利AI發展的環境,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規管窒礙創新,同時亦須正視AI被濫用於不當目的所帶來的實質風險。「如果風險管控不力,反而會引發公眾產生不必要憂慮,最終阻礙整體發展。」
林定國形容,深偽技術本質上就是以高明方法欺騙他人,一旦用於欺騙、勒索,或製作涉及色情的內容以影響兒童,都會損害個人權益及社會秩序,「沒有理性的人會覺得這是不需要處理的事情!」因此,對於這類高風險、具傷害性的AI應用,必須透過立法手段適當規管,確保AI不會淪為傷害市民的工具。
立法與制訂守則 分程度處理
不過,林定國強調,處理AI相關問題不會「一刀切」,須按議題性質採取合乎比例的措施。高風險領域如刑事欺詐、利用Deepfake犯罪,須完善或新增法律,將不當使用列為刑事罪行;至於中低風險範疇,則未必需要立法,可透過制訂專業守則、指引或公眾教育處理。例如,法庭程序中律師可使用AI輔助法律研究,但必須承擔責任,不能提交虛假案例誤導法庭;大學或專業機構亦可訂立內部規則,規管AI的使用方式。
料涉數以百計條文 爭任內完成法律適應化
明年將迎來香港回歸祖國30周年。林定國表示,目標在明年6月30日現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絕大部分法律適應化修改工作,確保現行香港成文法例符合基本法,以及國家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他坦言,有關法律修訂絕非簡單的文字修改,而須深入理解每條法例的立法原意、背後政策理念,以及在當前環境下的適用性,涉及多個政策局,過程複雜且耗時。「很多法律可能寫於幾十年前,甚至一個世紀之前,要修改時不能隨便刪改一字,而必須思考當年為何如此訂立,今天該立法原因是否仍然存在。」
林定國表示,律政司爭取在現屆政府任期內,對成文法作出雜項修訂,所涉及的條文數目料達三位數(數以百計)。至於其餘未能藉此方式處理的法例,則需由相關政策局修訂相關條例時一併跟進。
修例風波未被起訴者 權利自由未特別受限
針對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逾7,000人被捕但未被起訴的情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訪問中表示,警方曾就相關案件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律政司早已提供是否提出檢控的建議。他強調,拘捕與起訴的門檻截然不同,逮捕只需合理懷疑某人犯罪,而檢控則須符合兩項核心準則:一是證據是否充分,足以構成合理定罪機會;二是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林定國指出,這些未被起訴者的權利和自由,未受任何法律特別限制,他們可如普通市民一般自由升學、工作,並不存在法律上的不確定狀態。
黎智英案裁決充分考慮健康狀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成立,判囚20年,有美西方政客以其健康欠佳為由,要求特區政府給予「人道假釋」。林定國回應指,法庭在判刑裁決書中已詳細考慮被告人的健康狀況,並參考了獨立醫療報告。
他指出,根據香港一貫法律原則,在嚴重案件中,被告人的身體狀況並非充分求情或減刑理由;同時,懲教設施內有完善醫療設備,足可照顧任何在囚者的健康需要。法庭在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後,仍判處其認為合適的刑期,特區政府尊重法庭裁決,而判刑本身已包含對健康問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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