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為了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正式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0號——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以下簡稱《指引》)。其中,將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階段性成果明確為:「在申報時至少有一個大模型產品已完成上線發布並實現規模化應用」。
上交所指出,當前,人工智能是發展新質生產力重要推動力量,大模型是人工智能產業鏈的主要技術引擎,是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關鍵載體,已成為全球科技競爭的焦點,需持續進行高強度技術開發、算力投入及引進專業化人才。經過多年努力,我國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已處於大規模商業化進程的關鍵時期,亟需發揮資本市場的支持作用。
據悉,《指引》遵循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相關要求,結合人工智能大模型領域科技創新實際情況,對明顯技術優勢、階段性成果、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以及市場空間大等四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將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階段性成果明確為:「在申報時至少有一個大模型產品已完成上線發布並實現規模化應用」。模型上線發布及實現規模化應用是大模型產品商業模式可行、具備商業化落地能力的有力驗證。同時,《指引》將發行人主營業務明確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自主研發、模型服務或者模型應用等」,支持通用大模型和行業專用模型同步適用《指引》。
上交所並指,下一步,將以《指引》發布為契機,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積極穩妥推進符合《指引》標準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發展。
責任編輯:
宋得書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