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針對大埔宏福苑大火,警方與廉政公署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今日(10日)落案起訴7人及2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當中7名被起訴人士分別在宏福苑的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鴻毅建築師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公司)。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包括相關的刑事調查工作。災後警方及廉政公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就大火成因,以至大維修工程相關的涉貪事宜進行刑事調查。他指,今次大火造成大量死傷者,聯合調查小組人員,本着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開展全面的調查。至今就案件已合共拘捕35人。
鄧翊几指,經聯合調查小組人員的深入調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了法律意見,今日落案起訴7人同2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當中警方一方,落案起訴其中3名男子和2間公司合共5項謀殺罪;廉署方面則落案起訴7人及2間公司,當中包括警方起訴的全部人士及公司,控告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以上罪行,今日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案提堂,案件會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提訊。
大埔宏福苑於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於是透過招標程序,先後委任鴻毅建築師公司負責樓宇的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的監督工作。其後又委任宏業建築公司負責實際的修葺工程。
鄧翊几表示,警方在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獻及審閱各方人士的口供,發現負責宏福苑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同負責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工程程序上面的過程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出現以下主要三大問題:(一)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二)使用易燃的夾板、及(三)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的棚架。上述的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警方在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今日起訴3名男子及2間公司共5項誤殺罪。當中第一被告何建業,是涉案宏業建築公司的時任董事、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第二被告吳躍,是涉案鴻毅建築師公司的時任董事及工程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黃俠然,是鴻毅建築師公司董事;至於第四及第五被告,則為宏業建築公司及鴻毅建築師公司。
上述5名被告,涉嫌在無履行監管整體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夠確保所用的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以致火警發生後,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同時上述5名被告亦被廉署就宏福苑工程起訴其他罪行。案件提堂後,上述3名男被告不獲法庭保釋,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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