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連慜鈺)9日,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政策吹風會上獲悉,近日,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供給 持續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工業用地的供應結構中,浙江明確民間投資項目比重必須達到80%以上,確保土地要素優先向民間投資傾斜。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許小忠表示,浙江在國土空間規劃裏劃了工業用地控制線,原則上是不允許隨便調出工業功能的,如果確實有需要調出,必須實行「佔補平衡」,把工業用地的總量這個「蛋糕」做大。2024年以來,浙江連續開展了中小企業發展用地保障專項行動,在地方自身保障的基礎上,省裏再統籌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專項支持。
「浙江一方面土地資源緊缺,另一方面,民營企業比較多,特別是民營企業發達的地方,市場比較活躍,工業用地競爭比較激烈,中小企業拿地成本較高。」許小忠介紹,各地可以採用「帶方案」出讓、「限價格+公開搖號」「限價格+競貢獻+公開搖號」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降低企業的用地成本。
「比如『限價格+競貢獻+公開搖號』,就是所有競買人要在一個設定的『封頂價格』內自由競價,當價格觸及封頂價時競價環節結束,各競買人開始競標未來貢獻,達到封頂標準後,最後採用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最終競得人。」許小忠說,同時,浙江也強化「後半篇文章」的監管,對於競得人,要通過土地出讓合同與投資建設協議「雙合同」管理模式,按約定進行開發、建設及投產,確保公平、實效和價格的合理穩定。
保障小微企業生產空間
「十四五」期間,浙江共出讓工業用地面積近62萬畝。今年以來(截至5月底),全省出讓工業用地4.19萬畝,佔總出讓面積比重已達到7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6個百分點,出讓的工業用地中,民間投資項目佔比在80%以上。
《指導意見》從6個方面提出20條舉措。其中,為了更加精準地匹配項目需求,支持各地在科學研判項目需求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供地面積和供地方式,避免「地給多了浪費、給少了不夠用」。許小忠介紹,對暫時還沒有實力拿地的小微企業,浙江也從這個需求端出發,抓小微企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研發基地這些平台,允許以租賃為主,或者先租賃再銷售和出讓的方式,給小微企業能夠提供一個便捷化的生產空間,來推動小微企業的集聚發展。
據悉,今年,浙江計劃全省整治低效工業用地4萬畝以上,全方位推進存量空間提質增效,為廣大工業企業打造更多的發展空間。目前,杭州、寧波已有探索,如杭州市西湖區通過將相鄰的兩宗存量工業地塊進行統籌整合,實行統一規劃設計,配套用房等功能共建共享,計劃打造雲棲未來產業智造基地;寧波余姚市將原雜亂分布着35家低小散企業的工業地塊,通過成片收儲再開發,改造為余姚工業園區專精特新產業園,容積率從0.85提升至2.36,計劃引入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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