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俗稱572條例)於2007年生效,目的是提升商住及住宅樓宇的消防安全,但因業主在處理這些指示面對不少困難,當中包括統籌的困難,例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或開居民大會;其次是財務上的困難,因這些消防安全工程的費用,動輒由數十萬至過百萬元不等,對小業主構成一定財政壓力;另外是結構或空間限制,以一幢6層高的舊樓為例,需要在天台安裝一個500公升的水缸,當中可能由於業權關係,或大廈天台負重的問題,因此並不是每幢大廈均能安裝有關水缸。
消防處今日(28日)表示,處方一直有不同措施協助這些業主,最近更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以進一步協助,隨着科技發展,消防處希望引入更先進的科技及技術,進一步提升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因此推行了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先導計劃。在去年杪,消防處在10個地區,共揀選10幢6層高的目標大廈,在這些大廈安裝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同時在大廈的每一層樓安裝滅火筒,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測試。
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是一個自動報火警系統,萬一發生火警,便可將火警信息傳送至消防處通訊中心,便可直接派消防車前赴現場救援。系統需在每一個單位內及公眾地方安裝無線複合火警偵測器,可偵測火警產生的兩個元素,包括一氧化碳及濃煙,當該兩個元素去到某個程度,偵測器便會啟動,把火警訊號傳送至走廊的消防警報網關。網關除了接收火警訊號,其次更有聯動效能,即火警發生時火警鐘鳴響,全幢大廈的網關便會互通一齊鳴響;第三是網關有一個玻璃「撳手」,除可自動報火警外,還可容許用人手按動火警鐘,藉此啟動火警鐘。
另外,網關內有兩張4G的SIM卡,火警訊號可經過4G技術,前往服務供應商的監控平台,該平台24小時不停運作,監測每一個火警偵測器的狀態,萬一火警發生時,訊號會直接傳輸至消防的通訊中心,當消防員抵達現場,便可用服務供應商的應用程式處理火警,包括尋找火警的源頭,以及重置整個系統。重要的是,服務供應商平台的所有訊息和資料,均會複製至消防處的中央監控平台,以便日後進行數據分析之用。
消防處表示,計劃試行的結果非常理想且合乎預期,第一個指標可以由系統的在線率(100%)反映,即代表網關經過4G的傳送,能夠把所有訊息傳送至中央監控平台,在3個月內從未斷線。第二個指標是部件的有效運作,即代表所有偵測器、網關有效運作,指標均達到99.95%,僅有2個偵測器,在短時間內曾經有訊號未能傳輸至網關,供應商均能透過監控平台知悉,在一至兩日內更換零件,不會影響整體系統的運作。第三個指標是消防在該3個月內,均沒有接獲火警的誤鳴,代表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例如煮食、甚至乎打邊爐,均不會輕易產生誤鳴,因此不會對居民產生滋擾,其次是確保消防的資源可以有效運作。
在該3個月的先導計劃內,該10幢舊式樓宇均沒有發生火警,由於要確保系統在發生火警時能夠有效運作,因此消防處在該10幢大廈進行了實火測試,結果效果理想。在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下,一旦火警發生,濃煙積聚,約60秒後探測器便會啟動,在啟動整個程序後,消防員便可抵達現場,亦反映了火警發生時,探測器能探測火警,亦能把訊息傳送至控制中心。
在經過上述數個指標及實火測試後,消防處確認整個先導計劃成功,遂於4月30日發出消防處通函,正式接納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以及滅火筒成為一個替代方案,替代傳統喉轆及手動警報系統,即業主可以選擇安裝傳統的喉轆系統,又或是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兩個系統均符合572條例的規定,消防處均會接受。
消防處指出,該偵測系統能有效及早發現火警,由於火勢未發展至較大規模,因此用兩支滅火筒可能有效控制火勢,盡管未必能夠完全撲滅火勢,但由於能夠及早發現,故此能夠大大提升市民逃生的機會。另在空間結構方面,由於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無需製造水缸,加上部件較細,因此沒有空間上的限制。至於工程的時間,舊系統需一至兩年,新系統只需一至兩星期便可安裝完成。在工程費用上亦大為減低,舊系統約需60萬元,新系統在先導計劃內,參考價只需20萬元,原因是每幢樓的樓高、單位的不同均會影響價格。最後,由於舊系統缺乏實時監測,因此可能要在損壞或年檢時始被發現,但新系統有實時監測作用,能夠解決有關問題。
消防處補充,由於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屬消防裝置設備,故此需要年檢。由於該系統是實時監測,可以24小時查看有否部件損壞,故因部件損壞而需要停止運作的情況可說是微乎其微。同時,系統會有後備電源,萬一整個系統關掉,均會按照現行機制向消防處報備。此外,中央監控平台可監控每一顆偵測器的狀態,因此若有市民擬甩除有關裝置,服務供應商能夠及時知悉,派員到場了解甚至維修。同樣,若居民察覺問題,消防處在接獲通知後亦會派員跟進。
被問及有關系統能否推展至7層或以上的樓宇,消防處解釋,根據消防安全規定,7層或以上的大廈,與6層或以下有少許分別,前者除了要有喉轆系統,還需要安裝消防栓系統,並配有一個4 500公升的水缸,讓消防員用作救火。處方目前正研究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能否應用於7層樓或以上的大廈,但若完全取代,會否有其他要求需要業主遵辦,始能夠進行減免或替代,處方不排除稍後時間作出結論。
由於系統的監控平台24小時運作,若出現問題,供應商會更換零件及檢測,因此會收取服務費,3年收費約8萬元,目前處方已引入5間服務供應商,仍有兩間正在接洽,隨着供應商數量及安裝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的大廈數目增加,相信服務費會有下調空間。
消防處會向合資格約3 600幢的大廈陸續發信,表示處方已接受該替代方案,而早前推行先導計劃時,已有300幢大廈的業主對此深感興趣,處方稍後會主動聯絡他們,了解是否需要安裝。由4月30日發出通函至今,消防處已接獲數份申請,業主或居民如有任何查詢,均可致電樓宇改善支援中心,電話:22272 9112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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